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9〕35号)《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调剂基本要求
目前我院招收调剂专业为:
学术型:机械工程(0802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2)、交通运输工程(082300)、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00)
专业型:机械工程(085201)、车辆工程(085234)、交通运输工程(085222)
以上专业均接受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考生调剂。
具体调剂要求详见本细则第二和第四部分。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符合调入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及学业须符合调入专业所在学院2019年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具体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调入符合调剂政策规定的相应专业,应符合调入的专业分数线,即“双上线”。
(五)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且英语、数学应符合难度递减调剂原则:
1、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2、自命题英语考生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统考英语专业。
3、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且满足调入专业所在学院2019年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具体要求。
(六)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考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联考可以与数三互调。
(七)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
(八)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可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原则上不跨门类调剂。
(九)全日制专业学位,应从相同、相近专业学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或从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学位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
(十)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三、调剂分类
(一)一志愿校内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所报考学科专业上线生源充足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到我校其它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
校内调剂考生复试笔试科目需按校内调剂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复试笔试。
(二)二志愿校外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外校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
(三)全日制调剂非全日制,是指一志愿报考我校或外校全日制考生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到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相关学科专业。
四、调剂程序及要求
(一)根据本学院实际招生录取情况和各学科专业生源余缺情况,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具体的初试成绩及学业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提前向社会精准公布。
(二)所有调剂考生(含一志愿校内调剂、二志愿校外调剂、全日制调剂非全日制),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三)学院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需调剂到专业、调剂缺额、初试成绩及学业等相关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根据学校调剂需求统一部署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