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将对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严查重罚
[导读]
驾驶员凡是在注册有效期内有2次及以上不打表、议价、拒载、强行拼客、威胁打击报复等行为的和被列入不良驾驶员
驾驶员凡是在注册有效期内有2次及以上不打表、议价、拒载、强行拼客、威胁打击报复等行为的和被列入不良驾驶员名单的,注册期满后对该驾驶员延期注册1年;对实名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奖励投诉举报人200元
贵港讯“驾驶员凡是在注册有效期内有2次及以上不打表、议价、拒载、强行拼客、威胁打击报复等行为的和被列入不良驾驶员名单的,注册期满后对该驾驶员延期注册1年。同时,将设立奖励基金10万元,鼓励广大群众对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举报,对实名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奖励投诉举报人200元。”这是记者从3月25日下午我市召开城区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了《2019年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城区出租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通报了开展出租汽车乱象专项整治以来的工作情况。据悉,此次整治行动主要整治出租汽车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治巡游出租汽车拒载、不打表、议价、故意绕行、强行拼客等违法经营行为;整治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仪容不整,言行举止不文明和服务态度差等问题;整治车容车貌不整洁,外脏内乱现象;整治车外标识、车内设施设备不完善问题;整治巡游出租汽车不巡游,长期定点候客问题;整治网络预约出租车企业给没有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派单运营以及线上线下车辆和人员不一致等违法经营行为;整治中心城区非法营运问题;整治城区各客运枢纽周边拉客、揽客、抢客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从3月20日组织实施到12月31日结束,其中3月20日至5月20日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3月20日至3月24日,全市共检查出租汽车533(辆)次,发现问题总数34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