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讯: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四川省发布《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8〕134号),国家已正式批准四川省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地区。为做好试点工作,现将《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8〕134号),特制定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以下简称《责任延伸制度通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以下简称《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工作部署,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汽车生产、电池生产和综合利用企业主体作用,立足全省,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安排,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信息化监管,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相关参与单位的责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工程,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产业产值力争达到5亿元,材料回收利用产业达到30亿元。初步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创新商业合作模式。建设3个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打造2个退役动力蓄电池高效回收、高值利用的先进示范项目,培育3个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研发推广以低温热解为关键工艺的物理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成套技术,参与编制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并提出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
三、试点工作
(一)规范动力电池生产制造。指导电池制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按照《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35号,以下简称《溯源管理规定》)、《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 锂离子电池》(T/CEEIA280-2017)和《产品生态设计通则》(GB/T 24256-2009)的要求,开展产品绿色(生态)设计,使用绿色原材料,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所生产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等提供动力蓄电池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必要时提供技术培训,协同汽车生产企业及时通过“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上传动力蓄电池编码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信息,主动在企业网站、行业信息平台公开动力蓄电池拆卸、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说明以及动力蓄电池的种类、所含有毒有害成分及含量、回收措施等信息。
(二)开展新能源动力汽车生产者责任延伸。认真贯彻《责任延伸制度通知》要求,指导汽车制造企业(含进口商)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并按照《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和《溯源管理规定》要求,记录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蓄电池编码对应信息,及时向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上传有关溯源信息,利用售后服务网络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统计并主动在行业信息平台、企业网站等发布回收信息,公开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回收的动力蓄电池应交由中国铁塔四川公司或有资质的处置企业等进行梯级利用或综合利用,确保废旧动力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
(三)建立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在现有的汽车维保网点(4S店)基础上和现有的电子电器等废旧物资回收渠道基础之上,分别规划布局满足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需要的新能源动力汽车维保网点(4S店)和回收服务网点。在全省每个地级市至少建立1个满足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需要的新能源汽车维保网点和回收服务网点,维保网点和回收服务网点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配套设立废旧动力电池安全回收及临时贮存区,按规定填报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信息,并交由有资质的梯级利用和综合利用企业处理。
探索构建废旧电池“一站到达”综合利用企业的模式,从市场上回收报废动力电池(可以含其他电池)。发布“一站到达”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资质的企业名单,列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维修服务手册,供车主选择。加强动力电池溯源管理,鼓励梯级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企业等参与回收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就近利用的管理平台,形成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回收利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