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开展进口试点 保税仓储不设期限
汽车平行进口迎多项利好政策
本报讯(记者 张 培) 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汽车平行进口保税仓储业务。
据海关总署统计,2018年前三季度,我国汽车平行进口数量为95871辆,同比增长5.9%,进口金额51.2亿美元,同比增长10%。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主要负责人陈振冲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经调研证明,平行进口试点以后所释放的信号对市场将有较大影响,中高端进口汽车售价降价比较明显,大部分在15%以上,个别甚至超过30%。
自2014年10月起,我国开始启动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截至2018年2月,试点地区总数已增加到17个。今年以来,各自贸试验区先后公布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方案,上海、天津等自贸试验区均提出创新平行进口试点,完善通关便利化措施等工作安排。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唐文弘表示,自贸试验区的任务就是要先行先试,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商务部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支持汽车平行进口业务发展,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将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的期限由原来的3个月调整为不设期限。陈振冲认为,这将有利于汽车进口企业更好地制定销售策略,合理分配资金占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而成本的降低也会传导到消费者终端,使广大消费者买到性价比更好的汽车。
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是推进我国汽车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国扩大开放、释放国内市场潜力的有力证明。为进一步壮大汽车平行进口市场主体,各地纷纷出台相应政策,加快推进汽车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深圳为例,该市发布的《关于促进深圳市平行进口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通过实施在汽车进口口岸海关设置业务窗口,对进口汽车提供“一站式”作业和“5+2”预约个性化通关服务。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进口企业享受预审价等通关便利措施,进口汽车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后可办理检验检测与认证抽查手续,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汽车进口报关数据的电子化传输和对碰等措施,实现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三分之一。
由于平行进口汽车无需品牌厂商授权,而是省去多个中间环节,由其他进口商直接从原产地进口后引入中国市场进行销售,各项成本的降低将更直接地体现在价格上。本次利好措施的出台,加之我国今年7月起降低了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业内专家认为,这将有助于国内消费者购买到性价比更高的进口汽车。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