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的热流,就像飞流直下的瀑布一样波涛汹涌,无法阻挡。由于共享汽车所选车型多数以新能源汽车为主,不仅缓解了交通压力,还减少了尾气排放,保护了环境,因此,各地纷纷出行相关政策,鼓励共享汽车的入驻和发展。
那么,各地都施行了哪些有关共享汽车的政策呢?下面,让小编带大家一起看一下吧。
国家政策
2017年8月8日,交通部、住建部联合发《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布了(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第四章明确要求鼓励分时租赁发展。并通过充分认识发展分时租赁的作用、科学确定分时租赁发展定位、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等4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
北京市
2016年7月4日,经北京市政府审议通过,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北京市鼓励“互联网+出租汽车”发展,创新出租汽车服务方式,探索发展高端预约出租汽车和无障碍出租汽车。
其中,第五章“推动综合运输服务转型升级”指出促进出租汽车有序发展,通过促进“互联网+出租汽车”融合发展、合理控制出租汽车规模、完善运价与油价联动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出租站点设施布局,进行统筹管理。
上海市
2016年2月26日,经上海市政府同意,由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本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意见》中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的发展受到了方方面面的支持。
《意见》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备公共快充设施,为分时租赁车辆充电提供便利。并在高架桥孔、道路停车场、单位内部停车场、公公停车场(库)、大型商场、超时、商务楼宇、文体场馆等均可设立充电设施。
《意见》表示,支持运营车辆额度需求;支持购买新能源汽车;支持分时租赁网点建设;支持充电桩建设;支持分时租赁平台建设;鼓励各区县政府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本市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的发展。
广州市
2017年10月27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促进广州市共享汽车(分时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
《意见》表示,鼓励停车换乘(P+R)停车场、政务中心、交通枢纽、旅游景点、酒店及公交欠发达区域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鼓励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换电设施,并与分时租赁经营者合作,提高充电桩使用率,支持利用分时租赁公务出行;支持番禺、黄埔、南沙等条件较好的区域率先开展“新能源+分时租赁”试点工程和示范区建设,在条件允许的区域,在停车、充电、公务出行等方面予以支持,进一步完善公众出行体系;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上市融资等方式,提升规模化水平,加强上下游行业及相关行业联动。
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