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牵扯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费问题,引发舆论哗然。其实,金融服务费早已是汽车消费中公开的秘密,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这个金融服务费呢?
开宗明义,购车收取金融服务费涉嫌违法。首先,收取金融服务费主体资格可能不合法。据税务部门最新调查,女车主所交的“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由第三方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元胜公司只留1%的金额,剩余2%打入西安利之星账户。《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所以第三方陕西元胜公司可能并不具备从事汽车金融服务的资质。其次,西安利之星4S店可能涉嫌欺诈,没有事前明确告知和提示要收取金融服务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西安利之星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购车收取金融服务费,似乎已成为汽车消费行业“明规则”。收取金融服务费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加经销商收入,弥补相关成本支出。经销商一般都会尽力推荐消费者分期付款购车,因为相比全款购车,经销商获利更高。消费者交完首付后,一般都想马上提车,但获得银行贷款需要一段时间和过程,所以此时需要第三方公司先行垫付尾款,帮助消费者垫资“过桥”,由此就产生一些费用。另外,经销商推出“零利率”或低利率的贴息贷款方案,也会产生一定成本,需要收取相关费用弥补。因此,大行其道的购车金融服务费事实上弥补了经销商的一些成本,并额外增加一定的收入,但这些收入无疑只能源于消费者。购车金融服务费已经成为行业“毒瘤”,形成了汽车消费完整的畸形利益链条。
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充分暴露了汽车消费维权的艰难。如果购买的不是奔驰汽车,如果不是女车主坐上车盖哭诉,如果不是网络视频曝光,消费者权利可能就难以得到有效维护,购车金融服务费仍然脱离监管、大行其道。尽管西安女车主最终和4S店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但只作为个案,而全国还有千千万万购车消费者正遭遇维权困境,或即将遭遇汽车消费巧立名目的乱收费陷阱。
营造公平有序的汽车消费环境,要消除主要靠低价取胜的恶性竞争局面,培育公平有序的汽车消费竞争市场。企业应坚持“消费者优先”和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完善事前告知与提示制度,对汽车消费金融等服务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此外,还应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与员工培训,重视消费者合理诉求,积极快捷处理相关投诉纠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良性运转的市场离不开守护人。监管部门应积极主动获取各种违法线索,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奖励制度,一经查实存在汽车消费违法行为,坚决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当然,一些经销商可能和相关监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导致违法不究甚至放纵违法行为的现象存在。因此,应从制度上防止“监管俘获”“权力寻租”,杜绝选择性执法,做到执法公正、平等对待,做到防患于未然。
事实上,这一现象也暴露出了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只有违法成本远大于违法收益时,才会减少违法行为的产生。目前一些法律规定所设定的处罚额度相对较低,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一些经销商抱有侥幸心理,被发现时的处罚额度相对于违法行为所获收益非常微不足道,这一治理窘境也是市场主体的理性选择结果。应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使经销商不想、不愿、不敢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