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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私家车常年占据消防通道
2019-05-13 16:15 来源: 互联网 编辑:WB002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记者看到,路边围墙上张挂有“禁止停车”的警示牌,但是不少车主对此视而不见,一些人还在路上安装了占位地锁

  一排私家车 常年占据消防通道
   居民忧心安全盼整治

一排私家车常年占据消防通道

  一排私家车常年占据消防通道

  记者李爱华 摄

  武汉晚报讯(记者李爱华)近日,一名市民反映:汉口天门墩路174号两栋老旧居民楼仅有一条小路供居民出行,可这条唯一的通道常年被一排私家车占据,如遇险情,消防车、救护车根本开不进来,居民对此忧心忡忡。

  市民陈女士介绍,天门墩路174号是原武汉二皮鞋厂的宿舍,两栋老旧居民楼前有一条小路与香江路相连,但这条路上常年停着一排私家车,仅留出一段很窄的通道供居民进出。因私家车占去了大半路面,这条生命通道便无法通行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这两栋楼均为上世纪80年代建的楼房,房屋年久失修,电线老化,居住的也基本上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旦发生险情,施救车辆根本无法开进来。

  5月12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条小路连通香江路,长约100多米,宽约4米,10多辆各类车辆“见缝插针”停放在路边,占去了大半路面,余下的路面已无法行驶机动车,只能供电动车、自行车通行或步行。

  记者看到,路边围墙上张挂有“禁止停车”的警示牌,但是不少车主对此视而不见,一些人还在路上安装了占位地锁。

  住在一楼的吴先生表示,这里是老小区,也没有物业管理,车位不够用,但香江路上有临停车位,一些车主为了省停车费就将车长期停在这条生命通道上,万一发生火灾咋办?

  看到有车主乱停车,也有居民主动出面劝阻,但没有什么效果。

  记者了解到,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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