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7月9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王凯忠 梁昭)“别人都说,我们法官担当着维护正义的职责。但当法官受到不公正举报时,是检察官们用汗水来维护我们的正义和尊严。”7月3日,山东省冠县检察院依法向冠县法院通报了6件当事人反映法院违法办案的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得知消息后,其中一名案件的承办法官激动不已。自冠县检察院将不支持监督决定送达当事人、并对其释法说理的那天起,一些基层法官长期受当事人缠访闹访影响的工作和生活终于重回正轨。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5年。当时,该法官审理当事人张某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基于当事人行动不便等多种因素,对该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张某等人现场签字并按下手印。不料,相安无事近2年后,张某突然找到承办法官,要求其修改调解结果。在被告知不合法后,张某采取拦截承办法官车辆等极端做法,他称“调解决定是你做的,我只能找你修改。”张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承办法官的工作和生活。在纠缠承办法官的同时,张某还经常到各级相关部门上访。
2018年7月,张某向冠县检察院递交监督申请,并举报承办法官涉嫌“伪造签字”。接到张某的监督申请后,冠县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立即对案件进行调查,调查过程前后历时3个月。通过认真审查全案卷宗,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询问其他相关证人,检察官初步判断张某反映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在此基础上,冠县检察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经鉴定,调解书上“张某”的签名确为其本人所签。综合全案证据情况,检察官认定,张某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官在办案中不存在伪造签名等违法情形,遂依法对该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当《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摆在面前,检察官耐心细致地依照法律条文逐条梳理其诉求后,张某再也无法拿出站得住脚的证据,终于认可了检察机关的决定。此后,张某再未就该案继续上访。
虽然消除了信访隐患,化解了社会矛盾,但在办理监督申请案件中,检察官们付出的心血和汗水却少为人知。特别是面对有缠诉缠访倾向的案件,很多案件的办理时间往往需要按月计算,即便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有时最终的释法说理工作往往要进行3、4个小时。“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接到监督申请后,一般要在3个月内办结。我院民行检察部门去年办理各类监督案件65件,如果一味追求速度,就可能与真相失之交臂。”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姚增文向记者介绍,为了还原真相、维护正义,检察官们在法定办案期限内用足用好办理时间,穷尽调查手段查明案件事实,绝不让无辜的一方利益受到损害。
“个别当事人出于非法诉求,采取的过激做法,不仅影响了法官个人的工作,也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威信,浪费了司法资源。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作为,敢于为担当者担当,妥善化解了一批涉法信访案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冠县检察院检察长周颖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