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0日17:00,报名者填写《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并提供身份证、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学校盖章的成绩表、发表论文、著作、科研立项文件、项目合同、申请专利、授权专利、研究生阶段学校荣誉如三好学生、奖学金、国家级或省部级竞赛获奖情况等证明原件的电子版(在考试之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制作成压缩文件,以文件名“应聘衢州市食药检院+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3567082896@163.com。发送材料后请于6月20日17:00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致电0570-8358007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三)资格审查
由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短信和电话告知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本次招聘以专业知识面试和技能测试组织考试,测评应试者的食品检验专业技术能力和实践操作分析能力。
未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规定地点、提供核对用原件、考试通知短信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替补。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入围人员放弃考察招聘资格的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4.曾被有关部门审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5.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6.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