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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变身“相互宝”转型网络互助引各方热议
2019-05-06 11:15 来源: 互联网 编辑:WB002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日前,支付宝公告称,原“相互保”升级为“相互宝”,不再对接《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相互保团体重症疾病保险》

  日前,支付宝公告称,原“相互保”升级为“相互宝”,不再对接《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相互保团体重症疾病保险》,产品正式从互联网保险转型为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

  据了解,变更后的“相互宝”在保留用户原有权益的同时,还进行了系列升级:2019年度分摊金额188元封顶;管理费也由原来的10%下降到8%;未来如果参与人数低于330万,计划也不会解散。

  除了服务不变、体验升级,“相互保”和“相互宝”一字之差背后还有哪些改变,未来前景几何,也引发了各方热议。

  个人年度封顶188元

  分摊是否合法合规

  据了解,从保险与网络互助的区别体现在刚性赔付上。所谓“刚性赔付”通俗理解就是承诺必须给付,保险产品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要求,必须全额给付,但网络互助计划则不能。有部分人士质疑,“相互宝”中提及“总分摊金额不超过188元,如有多出的部分全部由蚂蚁金服承担”,这是否有变相承诺刚性兑付的嫌疑?

  对此,蚂蚁金服方面表示,之所以在新计划中设置明年的封顶,是广泛听取用户声音,为了打消用户疑虑而推出的一项新权益,出钱补齐则本着提倡互助共济精神,回馈用户。

  对此,不少新升级的用户也在采访中表示,“分摊总金额封顶增强了确定性,参与计划心里更踏实了”。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梁表示,“相互宝”的互助金额确定上限,但最终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蚂蚁的补贴仅仅是一种对不确定性的补贴方式,并不存在对受偿者固定金额的承诺,不违反监管规则”。

  吴梁认为,商业保险事先厘定保费费率并收取保费,对于发生赔款少于保费总额的,保险公司获得盈利,超过保费总额的,保险公司亏损,是一种风险的商业经营行为。“相互宝”是一种风险互助机制,蚂蚁金服仅承担发起互助的责任,并对超过最高分摊金额的部分进行补贴,对于未达到分摊上限的部分,并不会向互助计划成员收取,所以不存在蚂蚁金服通过经营风险获得盈利的可能。188元封顶在风险经营本质上,并不属于商业保险、也不会形成商业盈利。

  入局网络互助

  或有助提升整体行业

  “相互宝”变身网络互助计划,会给整个行业带来什么?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认为,2014年以来,得益于自身的“公益性”和“低门槛”等鲜明特征,与相互保险模式类似的网络互助在诞生后得到了众多互联网用户的认可,发展很快。经过几年的发展,不断优胜劣汰,形成了一定规模。但由于缺乏明确的资质以及偿付能力要求,其在可持续性、沉淀资金的管理及其归属等方面都存在潜在的风险。“相互保”的入局给行业带来了革新和竞争压力。

  业内人士认为,“相互宝”转入网络互助行业,未来行业在服务品质上的竞争更为激烈,对整体行业发展会有促进作用,有助于进一步带动网络互助行业的规范发展,也是这个行业腾飞的契机。

  据了解,“相互宝”形式上虽然有变,但依然融入支付宝强大的品牌背书,以实名制为基础的信用风控、大数据同质风险甄别、区块链技术等,带动网络互助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近几年,网络互助平台不断壮大,用户对其接纳度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很多年轻群体,更看重其互助公益的特点。

  “虽然依据国内现有保险法律框架静态看,很难明确它是否一款保险产品,是非常遗憾的。同时也说明,亟需健全和完善现有相关法律和监管制度,制定相应的经营规范,明确相互保险和网络互助的法律地位。”郭金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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