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示投诉机制和渠道 湘潭4家汽车销售商被立案
[导读]
不明示投诉机制和渠道 湘潭4家汽车销售商被立案
湘潭在线3月1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武慧 通讯员 戴志刚)3月12日,市商务局商务执法支队透露,4家汽车销售商因不明示消费者投诉机制、投诉渠道,及汽车产品相关信息,违反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在责令整改无果后,商务执法支队下达了行政处罚立案通知书。
1月8日,市商务执法支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湘潭经开区奔驰路上的某汽车销售公司没有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也未明确消费者投诉渠道,同时没有在待售车辆展厅明示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消费者须知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及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等,涉嫌违反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八条,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2月26日,商务执法支队对该店进行回访检查,发现上述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整改。为规范企业的销售行为,商务执法支队决定对该公司立案后进行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对4家存在类似问题且整改不及时的汽车销售商,下达了行政处罚立案通知书。”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今后他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检查、监督管理力度,规范企业的汽车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湘潭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在规范汽车销售商的销售行为方面,市商务局已经开展了多项工作。2018年5月份,市商务局就联合湘潭市汽车商会,对全市近100家汽车销售商进行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培训,此后也通过车展、巡查等方式对企业进行了宣传。同年下半年,商务执法支队对6家没有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登记信息、没有在经营场所明示汽车及相关产品的信息、强制消费的汽车销售商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