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4月14日上午7时许,@西安发布微博发文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2019年2月25日,投诉人某女士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利之星”4s店)签订了分期付款购买全新进口奔驰CLS300汽车购车合同。3月27日提车后,因认为发动机存在问题与“利之星”4s店自行协商退换车辆未果。4月9日向陕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西安市12345热线电话投诉,诉请退款退费。当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上级转办立即安排处理,敦促“利之星”4s店依法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下午投诉人又到“利之星”4s店继续和店方协商,当晚要求“利之星”4s店签订了退车退款书面协议。
4月11日、12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对双方退车退款协议情况进行了核实;对“利之星”4s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已对“利之星”4S店涉嫌质量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涉事车辆进行依法封存,并委托法定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对“利之星”4s店负责人行政约谈,并要求该店通知奔驰(中国)公司协助进行调查。
4月13日,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责成“利之星”4s店尽快落实退车退款事宜。听取了投诉人新提出的八项诉求。当天,还组织“利之星”4s店负责人与投诉人对话协商,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对话中,店方负责人向某女士因购车问题引起的不愉快表示道歉,并表态愿立即退款、承担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相应的法律责任。某女士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的支持,但目前不能接受店方退款,并且愿意接受调查核实以后依照有关规定更换发动机、或退换车的结果。
目前,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利之星”4s店继续加强沟通解决投诉问题。对消费者新提出的诉求和证据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作出公正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3日晚间,时间女车主回应此事表示:
首先它是一个真实案件。她(奔驰代表)说的一句话我觉得深深伤害了我的自尊。她说是这样的根据国家三包,你这个车只能换发动机。但是由于我们对您是同情的和感情在里面我们同意给您退款。她还说本来奔驰中国是下周给回复的但是我今天就能给您答案。之前有对外称9号已和解,她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说法。从感情上说谁能赔我一个30岁的生日礼物,这不是什么东西能赔的了的,所以你现在跟我讲一些官腔官调的东西我觉得是在浪费时间。所以我也讲的很清楚,从今天开始我不会跟利之星奔驰有任何接触。我的8点诉求已经提得非常简单。就请相关的政府做检测,至于事实的结果与我个人是好是坏我都准备接受。是好是坏我只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到现在来说我已经受到了我觉得我受到了很多威胁,有些人发短信来骂我。其实这段时间我一直都睡不着觉我觉得我的压力太大了。很多心理斗争,从第一天4月11号我躲,我害怕,到4月12号我发现他们发了一些不实的东西我想出来澄清。我们今天(此处指13日)已经向当地的工商提交了所有的资料。我是感谢能够非常及时的回应,能够帮我去做取证和一些复杂的工作。我希望现在的话所有的人能够冷静处理,希望大家都就这个事本身,不要发酵成对我个人的探讨。
女车主回应视频:
来源:【南都N视频】南都记者:王凯
在与奔驰方的沟通中,女车主质疑奔驰4S店所谓“金融服务费”相关事宜,南都记者收到截图显示该费用为微信分两次支付。盖有该4s店公章的收据单上记录显示这笔费用为15575元。这个费用是否合理?录音中奔驰方面并没有给出回应,调查组表示会将上述8点诉求进行核查。
另据女车主出示聊天记录截图,事发半个月内同4S店交涉3次未果,而此前该4S店回复南都记者称9号双方达成和解。对此,双方沟通录音显示,女车主质疑为何将未确认协议视为已和解并对外公布。
涉事奔驰4S店多次被消费者投诉
小编通过网上搜索发现,西安利之星是西安当地最大的一家奔驰4S店,但该店之前就存在很多的维权类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