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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车退款 立案调查
2019-04-16 08:21 来源: 互联网 编辑:WB002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据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西安发布”昨日消息,引起关注的“某女士购奔驰车消费纠纷”一事有最新进展,“西安发布”透露,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

  据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西安发布”昨日消息,引起关注的“某女士购奔驰车消费纠纷”一事有最新进展,“西安发布”透露,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官方称,2019年2月25日,投诉人某女士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利之星”4S店)签订了分期付款购买全新进口奔驰CLS300汽车购车合同。3月27日提车后,因认为发动机存在问题与“利之星”4S店自行协商退换车辆未果。4月9日向陕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西安市12345热线电话投诉,诉请退款退费。当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上级转办立即安排处理,敦促“利之星”4S店依法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下午投诉人又到“利之星”4S店继续和店方协商,当晚要求“利之星”4S店签订了退车退款书面协议。

  4月11日、12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对双方退车退款协议情况进行了核实;对“利之星”4S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已对“利之星”4S店涉嫌质量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涉事车辆进行依法封存,并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对“利之星”4S店负责人行政约谈,并要求该店通知奔驰(中国)公司协助进行调查。

  4月13曰,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责成“利之星”4S店尽快落实退车退款事宜,听取了投诉人新提出的八项诉求。当天,还组织“利之星”4S店负责人与投诉人对话协商,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对话中,店方负责人向某女士因购车问题引起的不愉快表示道歉,并表态愿立即退款、承担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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