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1月4日到吉利汽车青岛市即墨区4S店(即墨区烟青路17号)计划购置新车。未签订正式购车合同。不退定金、不退好处费!详情:
1.吉利汽车4S店销售人员故意隐瞒所推荐车型的真实信息,转而告知本人虚假车型信息,导致本人陷入错误判断,由此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导购协议,导购协议无任何车型详细信息,也无任何盖章,未给本人留存一份。
销售人员未向消费者如实说明所推荐车型的真实参数及配置,未向消费者详细说明导购协议宗旨及解释相关条款,未尽职责义务,涉嫌故意隐瞒,根据合同欺诈构成要件,吉利汽车4S店涉嫌合同欺诈。
2.销售人员以车价优惠1000元为由,向本人强制收取500元作为付给他私人的好处费,此笔费用在吉利汽车4S店(即墨区烟青路17号)本人以现金的方式交给销售人员后,也未给本人收条,涉嫌欺骗消费者。
3.销售人员在未明确告知本人预交定金不可以退还的情况下,诱导本人缴纳5000元预定金,本人持有5000元收据凭证一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权利,吉利汽车4S店未尽告知义务,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诱导消费,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4.吉利汽车4S店严重违反2017年7月1日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强制本人在该4S店购买保险以及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并收取额外费用。
5.1月10日销售人员以办居住证为由,再次向本人索要500元,被本人严词拒绝后,态度开始蛮横,不欢而散。吉利汽车青岛市即墨区4S店多处存有违规行为,管理混乱,销售人员素质如此堪忧,让消费者彻底失望!本人诉求:退还已缴纳5000元预定金以及给销售人员的500元好处费,共计:5500元,如若不退,势必抗争到底!
备注:2019年1月10日本人已向吉利汽车4S店明确要求退还本人已交款项,1月12日、1月17日、1月23日多次拨打吉利汽车客服电话400-886-9888进行投诉,客服人员承诺三日内回复,至今无任何人回复,望吉利汽车相关负责人员,不要敷衍和无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同时借助贵网平台,希望老师们能为弱势群体积极协调,不胜感激!
投诉编号
QT277358
[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品牌
吉利汽车
-
远景
价格欺诈
投诉人
杨先生[系统已对姓名做处理]
投诉车型
2018款 1.5L 自动幸福版
投诉时间
2019-01-30 15:02:50.0
所属类型
紧凑型车
投诉地区
山东省
-
青岛市
4S店名称
青岛利驰
车辆状态
首保
4S店联系人
里程数
4S店电话
4008683697
购车时间
2019-01-04 00:00:00.0
诉求
-其它
投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