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江铃汽车: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及
[导读]
[关联交易]江铃汽车: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
[关联交易]江铃汽车: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及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9年03月27日 17:31:54 中财网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及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
2、我们了解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业务
往来,无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生;
3、我们了解了公司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认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限额是合理的。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为因此业
务产生的财务公司对于本公司的全部债务、义务和责任承担无条件的连带保证责
任,确保了资金的风险最小;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批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就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
的要求。
2、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3、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
定标准,我们认为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三、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经审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了解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认为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
计方案是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是合理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3、我们认为,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额度超过
20%,系公司与关联方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未触发或减少销售商品、采购商品行为
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签署:
独立董事:卢松 独立董事:王琨
独立董事:李显君
2019年3月1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