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3月16日电(记者毛思倩)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16日公布了深圳机场“3·01”较大交通事故调查结果,认定该事故是由司机杨某晰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造成,杨某晰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且因车主即肇事司机已死亡,该事故安抚救济金额缺口超过一千万元。
据调查,事故发生当天,杨某晰与吴某某驾车前往机场,计划共同乘坐航班前往重庆,本应将车辆驶入机场社会停车场内停放,但杨某晰错将车辆驶上离港平台高架桥,又因操作不当,以97.8km/h的速度(此路段限速50km/h)刮碰路右侧水泥护栏,导致车辆失控,撞向在该路段道路右侧水泥护栏边的人群,撞击到第一人时,其车速为74km/h,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据“3·01”事故调查组副组长罗宏伟通报,经过调查及检验鉴定,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前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事发后司机及乘客体内未检测出酒精、毒品、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以及麻醉药品,未发现有利用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作案动机,也未发现事发前乘客有干扰司机正常驾驶的行为。
通报称,事故发生后,司机爬上高架桥护栏坠桥导致重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已排除其因交通事故撞击或事发后因救人而坠桥的可能。
关于事故死伤者赔偿问题,由于车主即肇事司机已死亡,且交强险金额不够赔付死伤者费用。对此,交警部门表示,目前救治和安置费用暂由深圳宝安区政府垫付,据初步统计,此次事故的安抚救济金额估计超过一千万元,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方案,以保障死伤者及家属得到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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