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于近日通报了深圳宝安国际机场“3·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肇事司机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并不承担责任。9死24伤的严重后果带来了巨额的赔偿,而由于肇事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赔偿金出现了巨大缺口。保险专家提醒市民,切忌自恃车技,在仅仅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裸车”上路。
赔偿金额逾千万元
2015年3月1日15时30分左右,肇事司机杨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沿领航高架桥自南向北行驶,致机场T3航站楼离港平台高架桥往出发大厅转弯路段时,车头右侧刮碰道路右侧水泥护栏后继续前行,车辆撞向站立在道路右侧护栏边上的人群,造成5人当场死亡,4人重伤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中,司机杨某系事故发生后坠桥致重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24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深圳交警”消息,深圳交警于3月16日通报了深圳宝安国际机场“3·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杨某晰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50%以上(达95%),且操作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
而行人虽然进入、停留在禁止行人、非机动车进入的领航高架桥上,但交警部门认定行人的停留行为与此次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无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因此,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之规定,杨某晰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在交警部门通报调查情况之前,就有一位保险业内人士预计,根据《2014年度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此次事故所需的赔偿金将超过1300万元,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治疗费、残疾补偿金等。而调查组成员初步测算赔偿金额也将超过千万元。
仅投交强险远远不够
据悉,肇事车辆投保了人保财险的交强险,但是并未购买其他商业车险,属于“裸车”上路。
业内人士指出:“根据交强险的赔偿原则,其对死亡伤残赔付的最高限额是11万元,医疗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加起来上限12.2万元。”
如今,交通事故中人伤赔付金额不断上涨,上海的赔偿高值也早已超过了百万元。上述业内人士进一步表明:“相比高额的赔偿金,交强险最高能赔的12.2万元根本就是杯水车薪。然而有一部分车主却并没有完善车险保障的意识,自恃车技高超,在投保了交强险的情况下就认为其余商业车险都没有意义。事实上,即使并不是后果如此严重的事故,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也很难满足一般交通事故对第三者带来的损失进行补偿。”
在深圳机场事故中,死亡或受伤的行人都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之内,该险种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肇事司机并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目前,商业三者险共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6个档次。
由于人身伤害的赔偿金越来越高,尤其上海地区更是居于全国前列,而且路上的豪车数量也不断增多,一旦发生事故赔偿金通常令人咋舌。因此,保险专家建议车主,一般购买三者险的额度要在50万元及以上。而100万元保额的三者险,相比50万元保额的,其价格只相差几百元,但是风险保障程度却相对更高。同时,三者险的保费费率是固定的,只与车辆的使用性质有关,与车型、车辆价格均无关。
此外,在此类事故中,身处肇事车辆内的人员同样有可能受到事故带来的伤害,而车上人员责任险则能够对此进行赔偿。而车上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万-5万元确定。该保险对于车上经常要带人或新手车主来说较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