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吃棒冰被罚款百元
开车吃棒冰被罚款百元
昨天,一条交警罚单的照片在朋友圈刷屏了!照片中是一张纸质罚单,罚单上写着:被处罚人于2016年7月4日14时51分,在东宝路秋涛路口处,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吃棒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决定给予100元罚款。
昨天,一条交警罚单的照片在朋友圈刷屏了!照片中是一张纸质罚单,罚单上写着:被处罚人于2016年7月4日14时51分,在东宝路秋涛路口处,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吃棒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决定给予100元罚款。
当时,这张短信截图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不过,经余杭交警部门证实:这是一个谣言,截图是有人恶意修改的,警方将依法追究散布者责任。
为此,记者联系了杭州交警部门,得到的回复是此事千真万确,处罚没有任何问题。对于开车打手机或其他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交警部门一直在进行严查严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开车吃东西、刷微信的行为,就属于第三条中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说到这儿,又有人会问了,开车玩下手机,吃下棒冰、往窗外扔点垃圾,有时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杭州交警是凭什么来认定这些违法的呢?
今年5月30日,杭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理超限超载、治理“黑车”、整治交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即“两治一整”专项行动。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开车违法使用手机是查处重点,一经查实,罚款100元、扣2分。
交警说,只要车辆在行驶过程或者发动的状态下,单手离开方向盘进行其他操作,都属于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司机不仅开车时不能玩手机,等候红绿灯时也不能玩,因为司机在分心时,往往会忽略交通信号灯,影响通行效率,或会引起事故。
杭州市公安交警局秩序处副处长周小平说,这次查处的手段一是组织全员警力,在重要路口进行现场查处;二是通过路口监控拍摄等,全时段、全覆盖加强严管。
还有一项看起来很难查证的违法行为——乱鸣号。在这次严查中,交警会用上声音记录仪等高科技设备,用于摄录违法证据。
网友笑称“这个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