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当天济南依然“静悄悄”,让泉城的“春节蓝”持续在线。统计数据表明,连续两年“禁燃禁放”,济南春节期间的空气质量同比持续改善,泉城收获了更多“春节蓝”。
根据济南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统计,除夕(2月4日)至正月初六(2月10日)济南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分别为:115、155、185、55、63、68、60,其中良好以上天数4天、轻度污染1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0天。与2018年同期相比,今年春节假期良好以上天数多了2天。
“春节蓝”离不开春节期间禁放等各项措施的严格执行。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小年夜、除夕、初一、初五、初七、正月十五等重要节点,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启动一级管控方案,投入一半以上警力参与到巡查管控工作中。小年夜实现了烟花爆竹“零燃放”、110未接到任何投诉,除夕、初一、初五、初七、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包括主城区范围内的禁放区域基本未发生违规燃放现象。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民警7万余人次、巡逻车2.1万辆次。
今年以来,全市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下,通过宣传发动、置换收缴、网格管控、源头整治、严格执法、督导问责等强有力措施,全面落实禁放措施。公安机关发动商户通过LED屏进行宣传,发放告知书、签订责任书万份。截至目前,全市共张贴发放宣传材料80万余份,悬挂禁放宣传横幅1万条,通过1.3万余处LED宣传屏播放禁放提示;我市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持续播报禁放提示和相关报道,移动、联通、电信向全市市民发送禁放提示信息6600万条。
公安机关加大对治安检查站和城乡接合部及周边集市的检查力度,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全市共设置26处治安检查点,对城乡接合部的100处集市进行检查,全力查处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存储烟花爆竹行为,共查处非法储存案件8起,行政拘留8人,收缴烟花爆竹90箱件。同时,积极做好置换接收工作,各街办、村居协同派出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购置日常生活用品,启动烟花爆竹置换接收点1524个,置换接收烟花爆竹1570余箱(件),从终端杜绝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