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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成营利场所?部分座位需消费才能就座
2019-07-15 23:59 来源: 互联网 编辑:WB002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位于南山区海天一路15号(创业广场5栋a座)深圳科技图书馆分馆二楼多处座位处于空闲状态,但工作人员告知需在此

位于南山区海天一路15号(创业广场5栋a座)深圳科技图书馆分馆二楼多处座位处于空闲状态,但工作人员告知需在此处消费才能进行就座。个人认为

1.改馆虽处于商业+公共服务性质,但理应更多以图书馆公共服务职能为公众考虑,不应强制消费就座。

2.中心区域消费区座位明显多余公共区边缘座位,且消费区座位仅少量消费者甚至没有消费者,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请政府合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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