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劳苦大众对富豪的膜拜,有点可笑,有点病态。
假如啊,只是假如,有一个中国共产党员,一个国企领导,在上世纪90年代,私分了300多万美元公款,个人贪污上千万,建立了12亿元的帐外小金库,而且以权谋私,一个批条就能让身边的人获利千百万。他的女儿依仗他的权力,接受、索要了3600多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0万美元。这样一个人,你们会怎么看?
这个人曾经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然而入狱后就被减刑,三年后就保外就医,出狱后还能继续创业,王石登门拜访,柳传志为他背书,“朋友”一出手就借给他千万资金,包下了上千亩的土地,他又莫名其妙成了企业家的偶像,成了奋斗不息的商业老英雄,从“烟草大王”,变为“中国橙王”。
现在,他去世了,媒体铺天盖地、追思、悼念、惋惜,仿佛要把他塑造成一个烈士,一个英雄,一个被体制束缚,生不逢时的普罗米修斯,一个“感动中国”的人物。我记得于敏先生今年去世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大的动静。
1995年贪污上千万,是什么概念?生在那个时代的人都明白,不需要我解释。对于法院的判决,他本人从未否认,那是证据确凿的事情。如果换了是个普通的共产党员,一个普通的国企领导,估计大家早就异口同声骂起来了。
但他是褚时健,是曾经红塔山商业王国的传奇人物,是王石顶礼膜拜的偶像,是众多中国企业家心目中的教父,也是资本的一面旗帜,所以,沉默的大多数发不出声音,而媒体们统一了口径,把他写成了一位圣贤和伟人。
我对褚老没有恶意,本来也不该在他去世的日子里说这些不中听的话,毕竟死者为大,但我实在忍不了这个谀词满天飞的环境,实在忍不了这些媒体的歪曲事实和煽动情绪,很多人对褚时健一无所知,开口就是一句“山高人为峰”......不错,山高人为峰,但这个人不只是褚时健一人,人到了山巅,更应该知道亢龙有悔、无欲则刚,要知道自己的力量是从哪里来的,不可贪天之功。
褚时健的能力非常强,这是公认的事实,他在六十年代的时候,是个“救火队长”一样的存在,当过农场副场长,当过糖厂副厂长,每到一处,都能扭转亏损,让企业找到出路。他人生的巅峰,是1979年出任玉溪卷烟厂的厂长,褚时健雷厉风行,解决了设备老旧、技术落后的难题,他在那个时代,就敢以厂子为抵押,借银行贷款更新设备,引进技术人员,三年之内, 玉溪卷烟厂税利增幅高达30.63%。
90年代中期,褚时健已经让玉溪卷烟厂成长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烟草集团了。“红塔山”的无形资产已经高达332亿元人民币,褚时健也成了当之无愧的“烟草大王”。他也获得了一系列荣誉:云南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获得者、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1993年左右是玉溪烟厂一年利税85亿,相当那时300多个中等农业县的财政收入总和,他的功劳是极大的。
但是就在走上人生巅峰的时候,褚时健也开始走向他人生和事业的转折点,他利用权力为他人批烟倒烟,当时一条“红塔山”出厂价四五十元,转手就可以卖出150元的高价。只要和褚时健搭上关系,拿到红塔山出厂烟,你可以瞬间变成百万、千万甚至亿万富翁。
利字当头,无数官员、商人趋之若鹜,和褚时健进行利益交换,90年代,河南省三门峡市烟草分公司某人勾结洛阳水泥厂驻洛办事处临时工林政志, 用行贿手段, 先后给云南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送去大量礼金和金货,从玉溪卷烟厂5次购进卷烟8167件, 获利818万元。1994年,中纪委查办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某某的夫人阎建宏腐败大案发现,阎从云南批了5万件“红塔山”香烟,倒卖后获利大约一千万元。
褚时健的妻女亲人,更是把玉溪卷烟厂当作了自己私家的金库,肆无忌惮予取予求,他的妻子“烟草皇后”马静芬,共收受140多万元人民币、8万美元、3万元港币和大量贵重物品。他的女儿“烟草公主”褚映群,利用父亲的权力,索要和接受3600多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0万美元。这在当时,都是骇人听闻的天文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