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单位近三个月欠费,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平台进行自主申报缴费,或到税务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方式缴费。
2、超过三个月的历史欠费计划,系统会每月自动将缴费计划做撤销处理。如需补费,需按“单位零星补费”业务进行申报。
例:2019年4月26日至月末向税务部门传递5月份的缴费数据。2019年5月为缴费最大月,在税务平台只能缴3、4、5近三个月的欠费,2月以前(含2月)的欠费需按“单位零星补费”业务重新上传申报缴费计划。
(三)参保单位申请缴费计划重新发送
1、医保:参保单位可在每月1—20日期间,通过“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哈尔滨市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网上申报系统”→“医疗/工伤地税欠费补费网上申报”模块,申请缴费计划重新发送。
2、税务:申请业务通过后,缴费单位须及时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平台进行自主申报缴费,或到税务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方式缴费。
(四)单位零星补费
1、医疗、工伤保险费自2019年5月的缴费属期正式划转税务征收,因此,缴纳5月属期前的医疗、工伤保险历史欠费,须按照单位零星补费方式进行申报缴费。
2、“单位零星补费”业务的补费计划当月未缴费,系统会自动进行撤销处理,如欲再次补缴,需重新申报、发送缴费计划。
3、长期欠费单位在补缴单位以往陈欠时,需对缴费金额、缴费人数进行认真核对及确认,因职工个人补缴欠费会使单位已生成的缴费金额发生变化,单位应进行缴费计划重新发送,方可再行缴费。
四、个人账户的划转
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税务部门实时传递的收缴到账数据后,方可进行记账处理并划转个人账户资金。请各参保单位及时申报、缴费,避免因未及时申报、缴纳费用而影响职工个人账户划入及享受相应的待遇。
五、票据使用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票据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统一票据。
六、其他事项
(一)改变原缴费渠道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1、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的医疗、工伤保险费。
2、单位无在职人员,只保留退休人员的用人单位负责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金。例:单位名称为:某某厂(退休分户)
(二)维持原缴费渠道不变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