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民警零距离感受法庭庭审
[导读]
9月5日,互助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组织刑侦、交警、治安、巡警大队和派出所办案民警、法制民警等50余人,参加了互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化隆县万玛某某等13人妨害公务案
9月5日,互助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组织刑侦、交警、治安、巡警大队和派出所办案民警、法制民警等50余人,参加了互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化隆县万玛某某等13人妨害公务案的庭审旁听,进一步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
在庭审中,民警们认真旁听了法庭调查、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了解了办案中应如何收集和固定证据以及案件审查、定性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通过零距离感受法庭庭审,提高了民警的证据意识、诉讼意识、程序意识。
据了解,2017年6月1日,化隆县水利局在该县石大仓乡实施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时,石大仓乡香塔村、拉卡村、高跃村部分村民封堵道路阻碍施工,遂向化隆县公安局报案。化隆县公安局抽调警力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处置。交警大队在清理路障时遇到村民阻挠,后被告人万玛某某、多杰某某、若某、桑某某等13人采取扔石块等手段暴力袭警,造成20余名警察受伤,执行公务车辆等不同程度损坏。互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上述被告人暴力袭警,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13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庭审持续两天,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