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公开宣判两起贩毒案 6人获刑1人被执行
[导读]
海口中院公开宣判两起贩毒案 6人获刑1人被执行死刑
11月2日上午,海口中院依法对被告人陈珠吉、梁定贤等6人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陈珠吉、梁定贤等6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对贩卖、运输毒品罪犯邵相波执行死刑。
据了解,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期间,被告人陈珠吉先后通过被告人程春姝、柯武等人在海口购买或贩卖毒品“开心果”和K粉,陈珠吉贩卖毒品K粉6741克、尼美西泮176克,被告人柯武参与贩卖毒品K粉3500克,系累犯。2017年5月,被告人王安亮联系被告人赖金满购买K粉1000克。同年6月14日晚,被告人梁定贤、王安亮在与陈珠吉交易K粉时,被公安民警抓获,2人贩卖毒品K粉达4499克。
海口中院对上述被告人分别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珠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梁定贤、王安亮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名被告人获1年零8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天,海口中院还依法对贩卖、运输毒品罪犯邵相波宣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据了解,邵相波于2015年9月在毒品上家处购买4块海洛因(每块重约350克),并伙同他人从广东茂名携海洛因到海南海口贩卖;2016年1月,邵相波再度伙同他人至四川成都购买海洛因带回茂名,在广东茂湛高速公路茂名收费站被公安民警抓获。
经海口中院一审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罪犯邵相波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