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2月26日电 (罗凤灵)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6日在海南省儋州市对两起重大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随后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谢某、何某两名重大案件罪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向社会表明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等刑事犯罪的态度和决心。
经海南二中院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以谢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多次到广东购买毒品贩卖从中牟利。2015年3月-4月,谢某两次向李某喜(另案处理)购买30千克氯胺酮(俗称K粉),共支付毒资66.49万余元,然后指使同伙将毒品运回海南贩卖。2016年1月8日,谢某向陈某满(已判决)购买13千克氯胺酮,支付毒资40万元后,携带毒品与王某峰(已判决)驾车返回海南时被抓获,公安人员从车上查获毒品氯胺酮12871.2克。之后,公安机关将该团伙的其他成员抓获归案。
海南二中院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非法贩卖、运输毒品氯胺酮共计42871.2克,其在共同犯罪中系罪责最重的主犯,多次贩卖、运输毒品氯胺酮数量大,社会危害极大,实属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应依法惩处,遂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谢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1月,儋州市某镇两个村庄村民产生矛盾,继而引发械斗。其中,何某持“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朝另一村村民射击数枪,其余人员持刀、木棍等砍打村民,导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案发后,何某携带枪支逃离现场。2017年2月19日,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海南二中院认为,被告人何某作为聚众斗殴的组织者之一,持军用枪支朝人群射击,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何某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驳回谢某、何某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依法核准判处二人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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