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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砍人案”舆情研究 发布时间:2018-09-13 10:31 星期四 来源: 编者按:8月27日,江苏昆山市发生一起砍人事件。宝马车主刘海龙与电动车主于海明在行车途中发生碰撞,随后事态升级为肢体冲突,刘海龙在持刀砍人过程中不慎刀落,被于海明夺刀后反杀致死。这一案件受到全国性舆论关注,于海明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引发争议。9月1日,昆山公安通报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官方这一处置结果赢得舆论高度评价,被赞为“民之所盼,法之所向”。在这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合理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里程碑”式的案件中,政法机关的实体处置和舆情应对工作也颇为亮眼。法制网舆情中心通过详细梳理舆情发展脉络,汇总各方舆论观点,总结舆情工作经验,以期为政法机关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舆情综述】 1. 砍杀视频流传网络,昆山警方发布初次通报 8月28日,据网上流传出一段监控视频显示,27日21时许,一辆宝马车在变道过程中与一电动车发生剐蹭,车内多人下车后与骑车男子发生打斗。其中一名黑衣男子从车内取出一把刀挥向骑车男子,不慎刀落后被对方夺刀追砍倒地。这一视频引发网民关注,有网民指出,事件发生在江苏昆山。 当日18时37分,昆山市公安局官微“@昆山公安”发布警情通报证实此事。通报称,犯罪嫌疑人于海明和被害人刘海龙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 被害人经历遭深挖,舆论情绪呈现“一边倒” 8月29日,舆情快速升温,涉案当事人的个人资料遭到曝光,略显戏剧化情节为舆论场平添诸多质疑。据网民爆料,被害人刘海龙在昆山开过典当行、纹纹身,疑似系涉黑性质团伙“天安社兄弟商会”成员。但这一传言很快被《北京晨报》予以澄清,称该团早在2017年就已被北京警方剿灭。另据《新京报》报道,刘海龙曾多次因抢劫等罪获刑近10年,并多次入狱服刑。今年3月,刘海龙还因举报贩毒获得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证书。对此,昆山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表彰系根据当时的申报材料,符合见义勇为条件”。 另一方面,于海明的个人经历也被网民披露。如于海明是当地的一家酒店电工经理,平日为人和善,儿子身患癌症,家庭生活困难。两相对比下,舆论呈现出对于海明“一边倒”的同情态势,对刘海龙的负面评价更加明显,“解气”“活该”“死有余辜”的言论占据上风。 3. 舆论场衍生三大质疑,舆情热度持续升温 除了对于海明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争议之外,舆论场由该案逐渐衍生出三大质疑:一是刘海龙是否涉黑以及背后是否有“保护伞”。比如澎湃新闻表示,“闹市街头,刘海龙一身纹身,车里藏一尺长的管制刀具,动辄砍人,严重影响社会安全。死者长期坐牢,又以什么为营生,居然开得起宝马车?这些作为黑恶势力成员的重要疑点,当地司法机关应该做全面调查”。央视网呼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进行,相关地方应顺藤摸瓜,针对舆情及时研判黑社会组织是否真实存在,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二是刘海龙的减刑经历。不少网民表示,“刘海龙屡次入狱应为累犯,为什么还可以减刑”,少数网民将矛头对准监狱部门,怀疑其减刑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三是对刘海龙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的经历表示不解。如网民“@bowhow”称,“这样一个前科累累的人,怎能获得如此荣誉”? 对于舆论质疑,权威媒体开始发挥正向引导作用,如“央视新闻”“人民日报”等微信公众号转发“天安社已被北京警方剿灭”的信息,有效扭转了舆论认知。此外,一些媒体、微信自媒体发文对刘海龙进行调侃,大量10万+微信爆文出现,一定程度增加了舆论场的复杂性。如《每日人物》推出报道《昆山龙哥的17年江湖人生:从小镇青年到扑街的花臂大哥》、微信公众号“天下美食出北京”发文《回顾昆山龙哥被砍死之前的18年,你就没见过如此的人渣!》等,部分文章随后被删除。 4. 案件调查结果公布,释疑解读形成传播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