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发布《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治理的通知》,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货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
通知指出,将开展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全面检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组织对辖区内的货车和专用车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发现《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企业不能维持准入条件、不能维持正常经营或非法生产等行为的及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的,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法依规查处;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排查,发现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另外,加大车辆产品一致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倒卖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车辆认证产品一致性监管力度,对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责令指定认证机构暂停、撤销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对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标准,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重点排查和清理车辆运输车、罐式汽车和重型货车等车型。对与《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不符的车辆,暂停相关企业新车型申报,情节严重的暂停所有产品合格证信息上传。
严把登记注册和技术检验关。对出具虚假检验结果以及未按国家标准实施检验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联合开展道路运输执法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在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超限超载检查的同时,加强对营运货车改装情况的检查,对非法改装的货车,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能够当场恢复的,当场监督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处罚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重点审核,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
(记者 贺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