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301”肇事司机负全责 赔偿金超千万
[导读]
16日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举行通气会 公布深圳机嘲301 较大交通事故调查结果 新华社发2015年3月1日15时30分许 杨某
16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举行通气会,公布深圳机嘲301”较大交通事故调查结果。新华社发
2015年3月1日15时30分许,杨某晰驾驶粤BA495Q号小型轿车,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沿领航高架桥自南向北行驶,至机场T3航站楼离港平台高架桥往出发大厅转弯路段时,车头右侧刮碰道路右侧水泥护栏后继续前行,车辆撞向站立在道路右侧护栏边上的人群,造成5人当场死亡,4人重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中,司机杨某晰系事故发生后坠桥致重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24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深圳交警组建的“301”较大事故调查组16日公布了事故调查情况,称事故原因为司机杨某晰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造成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按照法律规定,杨某晰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发布会之后,一些媒体依然保有疑问:女司机如何以及为何坠桥?肇事车辆为何突然加速到97.8km/h导致车祸。而且,对于死伤者上千万巨额赔偿将如何弥补,也成为一大难题。
事因
司机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
深圳宝安国际机嘲301”事故发生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成立了“3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共询问当事人、证人35人次,调取了上百份证据,进行了50余项技术鉴定。
经查,2015年3月1日14时25分许,杨某晰驾驶粤BA495Q号红色奔驰小型轿车搭载吴某某,从宝安区沙井街道住处前往宝安机场,准备共同乘坐当日18时05分深航ZH9855号航班一起前往重庆。15时3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T3航站楼领航高架桥路段时,本应将车辆驶入机场社会停车场内停放,但杨某晰错将车辆驶上离港平台高架桥,又因操作不当,以97.8km/h的速度(此路段限速50km/h)刮碰路右侧水泥护栏,导致车辆失控,撞向在该路段道路右侧水泥护栏边的人群,造成多人伤亡。
经过调查及检验鉴定,事发后司机及乘客体内未检测出酒精、毒品、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以及麻醉药品,住所及行李中未发现可疑物品,电脑和手机内未发现可疑信息,未发现有利用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作案动机,未发现事发前乘客有干扰司机正常驾驶的行为。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事故原因为司机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造成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
现已查明,事故发生后,司机爬上高架桥护栏坠桥导致重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已排除其因交通事故撞击导致坠桥,也排除其在事故发生后因救人导致坠桥。
经过调查,事发前道路交通流量正常,事故车辆后方无紧随车辆。经再次询问肇事车辆乘客,其表示事发前肇事车辆后方无人按喇叭,与之前提供情况不一致。经询问肇事车后方多名车辆司机,均表示没有按喇叭。
背景
肇事司机无交通违法记录
司机杨某晰,女,24岁,陕西省三原县人。经查,其曾在重庆就读大学,毕业后在重庆工作,于2014年2月来深发展,事发前租住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经营网店。杨某晰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日期为2011年7月17日,驾驶证有效期至2017年7月17日,驾驶证状态正常。经查,无交通违法记录。
乘客吴某某,男,31岁,重庆市丰都县人。经查,其现在深圳市宝安区某公司工作,与杨某晰系男女朋友关系。吴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
经查,肇事车辆为粤BA495Q号红色奔驰C200小型轿车,车辆所有人为杨某晰本人。经检验鉴定,该车在事故发生前,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该车过户至杨某晰名下后无交通违法记录。
经认定,杨某晰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50%以上(达95%),且操作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行人进入、停留在禁止行人、非机动车进入的领航高架桥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但其行为与此次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无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之规定,杨某晰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另据了解,事发后,政府相关部门立即成立了善后处理小组,在六家医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全力救治伤员,接待安抚死伤者家属。到目前为止,24名伤员已有6名治愈出院,18名伤者正在接受治疗,5人伤情较重,13人伤情较轻,现在均病情稳定,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善后处理工作在党委和政府的协调下正有序开展。
事件解码
焦点1
女司机到底
有没有救人?
警方:排除其因救人致坠桥
针对该事故,警方还特意回应了一系列传言。有传言称女司机因撞车导致坠桥,也有称是女司机事发后救人导致坠桥。
交警部门回应:现已查明,事故发生后,司机爬上高架桥护栏坠桥导致重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已排除其因交通事故撞击导致坠桥,也排除其在事故发生后因救人导致坠桥。
警方称,女司机与坠桥行人的坠桥时间、地点和痕迹均可排除其有救人行为。女司机坠桥时间在四位行人坠桥后20多秒,且坠落位置与其他四人不一致。尸检和其他鉴定也未找到有救人行为的证据。
焦点2
男乘客是否
有与司机争吵?
对话为“日常生活细节”
不少媒体的发问焦点都围绕男乘客,作为最接近核心现场的当事证人,不少人关心事故发生前他是否有与司机争吵,为何前后口供不一致,是否目睹司机坠桥等。
据警方回应,录像监控未有异常,男乘客口供称与司机的对话主要是日常生活细节、吃饭等话题。
根据男乘客再次的口供,事故发生后,由于车下压着孝,他下车找人抬车,看到司机从另一侧走到车后,只看到司机走到车后,“好像还听到司机叫了他一声”,没有目睹司机坠桥的过程。
焦点3
千万赔偿空洞
如何填补?
已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
警方通报表示,针对伤者和死者家属的赔偿问题,由于肇事司机的经济条件和交强险都远不足以支付赔偿金,政府已成立善后处理小组。伤者将根据其治愈后的伤残鉴定给予赔偿资金,死者将根据其户籍等家庭情况给予赔偿。每个伤者、死者都有对应的工作组进行善后处理。据警方初步测算,预计赔偿总金额将超过1000万。政府正在研究死伤者的应得赔偿。
而记者根据肇事车主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客户,从人保深圳分公司了解到,肇事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未购买商业险。而根据广东省人身损害赔付相关规定,本次事故的赔偿金预计将超过1319万元。记者 李荣华 刘芳宇 通讯员 刘明
2015年3月1日15时30分许,杨某晰驾驶粤BA495Q号小型轿车,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沿领航高架桥自南向北行驶,至机场T3航站楼离港平台高架桥往出发大厅转弯路段时,车头右侧刮碰道路右侧水泥护栏后继续前行,车辆撞向站立在道路右侧护栏边上的人群,造成5人当场死亡,4人重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中,司机杨某晰系事故发生后坠桥致重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24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深圳交警组建的“301”较大事故调查组16日公布了事故调查情况,称事故原因为司机杨某晰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造成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按照法律规定,杨某晰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发布会之后,一些媒体依然保有疑问:女司机如何以及为何坠桥?肇事车辆为何突然加速到97.8km/h导致车祸。而且,对于死伤者上千万巨额赔偿将如何弥补,也成为一大难题。
事因
司机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
深圳宝安国际机嘲301”事故发生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成立了“3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共询问当事人、证人35人次,调取了上百份证据,进行了50余项技术鉴定。
经查,2015年3月1日14时25分许,杨某晰驾驶粤BA495Q号红色奔驰小型轿车搭载吴某某,从宝安区沙井街道住处前往宝安机场,准备共同乘坐当日18时05分深航ZH9855号航班一起前往重庆。15时3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T3航站楼领航高架桥路段时,本应将车辆驶入机场社会停车场内停放,但杨某晰错将车辆驶上离港平台高架桥,又因操作不当,以97.8km/h的速度(此路段限速50km/h)刮碰路右侧水泥护栏,导致车辆失控,撞向在该路段道路右侧水泥护栏边的人群,造成多人伤亡。
经过调查及检验鉴定,事发后司机及乘客体内未检测出酒精、毒品、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以及麻醉药品,住所及行李中未发现可疑物品,电脑和手机内未发现可疑信息,未发现有利用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作案动机,未发现事发前乘客有干扰司机正常驾驶的行为。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事故原因为司机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造成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
现已查明,事故发生后,司机爬上高架桥护栏坠桥导致重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已排除其因交通事故撞击导致坠桥,也排除其在事故发生后因救人导致坠桥。
经过调查,事发前道路交通流量正常,事故车辆后方无紧随车辆。经再次询问肇事车辆乘客,其表示事发前肇事车辆后方无人按喇叭,与之前提供情况不一致。经询问肇事车后方多名车辆司机,均表示没有按喇叭。
背景
肇事司机无交通违法记录
司机杨某晰,女,24岁,陕西省三原县人。经查,其曾在重庆就读大学,毕业后在重庆工作,于2014年2月来深发展,事发前租住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经营网店。杨某晰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日期为2011年7月17日,驾驶证有效期至2017年7月17日,驾驶证状态正常。经查,无交通违法记录。
乘客吴某某,男,31岁,重庆市丰都县人。经查,其现在深圳市宝安区某公司工作,与杨某晰系男女朋友关系。吴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
经查,肇事车辆为粤BA495Q号红色奔驰C200小型轿车,车辆所有人为杨某晰本人。经检验鉴定,该车在事故发生前,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该车过户至杨某晰名下后无交通违法记录。
经认定,杨某晰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50%以上(达95%),且操作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行人进入、停留在禁止行人、非机动车进入的领航高架桥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但其行为与此次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无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之规定,杨某晰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另据了解,事发后,政府相关部门立即成立了善后处理小组,在六家医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全力救治伤员,接待安抚死伤者家属。到目前为止,24名伤员已有6名治愈出院,18名伤者正在接受治疗,5人伤情较重,13人伤情较轻,现在均病情稳定,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善后处理工作在党委和政府的协调下正有序开展。
事件解码
焦点1
女司机到底
有没有救人?
警方:排除其因救人致坠桥
针对该事故,警方还特意回应了一系列传言。有传言称女司机因撞车导致坠桥,也有称是女司机事发后救人导致坠桥。
交警部门回应:现已查明,事故发生后,司机爬上高架桥护栏坠桥导致重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已排除其因交通事故撞击导致坠桥,也排除其在事故发生后因救人导致坠桥。
警方称,女司机与坠桥行人的坠桥时间、地点和痕迹均可排除其有救人行为。女司机坠桥时间在四位行人坠桥后20多秒,且坠落位置与其他四人不一致。尸检和其他鉴定也未找到有救人行为的证据。
焦点2
男乘客是否
有与司机争吵?
对话为“日常生活细节”
不少媒体的发问焦点都围绕男乘客,作为最接近核心现场的当事证人,不少人关心事故发生前他是否有与司机争吵,为何前后口供不一致,是否目睹司机坠桥等。
据警方回应,录像监控未有异常,男乘客口供称与司机的对话主要是日常生活细节、吃饭等话题。
根据男乘客再次的口供,事故发生后,由于车下压着孝,他下车找人抬车,看到司机从另一侧走到车后,只看到司机走到车后,“好像还听到司机叫了他一声”,没有目睹司机坠桥的过程。
焦点3
千万赔偿空洞
如何填补?
已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
警方通报表示,针对伤者和死者家属的赔偿问题,由于肇事司机的经济条件和交强险都远不足以支付赔偿金,政府已成立善后处理小组。伤者将根据其治愈后的伤残鉴定给予赔偿资金,死者将根据其户籍等家庭情况给予赔偿。每个伤者、死者都有对应的工作组进行善后处理。据警方初步测算,预计赔偿总金额将超过1000万。政府正在研究死伤者的应得赔偿。
而记者根据肇事车主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客户,从人保深圳分公司了解到,肇事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未购买商业险。而根据广东省人身损害赔付相关规定,本次事故的赔偿金预计将超过1319万元。记者 李荣华 刘芳宇 通讯员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