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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整改“移动PaPa车”恶俗广告,监管部门就放心了?
2019-04-12 20:47 来源: 互联网 编辑:WB002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14日 成都街头有一辆打有 情人节移动PaPa车 字样的房车在行驶 随即 四川新闻网记者根据车身上植入的一家互联网公司

  

配合整改“移动PaPa车”恶俗广告,监管部门就放心了?

      14日,成都街头有一辆打有“情人节移动PaPa车”字样的房车在行驶。随即,四川新闻网记者根据车身上植入的一家互联网公司广告,联系到了该公司现场负责人。对方称,这只是公司的一种宣传手段。14日下午,高新区工商局已责令该公司对广告语进行了整改。对于这样的宣传方式,社会学家胡光伟教授认为“太污”。(据2月15日四川新闻网)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情人节移动PaPa车”广告几乎均与前述禁止性规定搭上了调,真不知道始作俑者心里是怎么想的,又是怎么对待广告法的,更不知道怎样面对公序良俗。

  “情人节移动PaPa车”行使在大街上,未成年人看到了,必定会问“PaPa”是什么意思,家长又怎么给孩子解释,不解释则会更加引起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就会上网搜,掘地三尺也要弄明白,这让家长如何是好,也不知道未成年人作何感想。总之,“情人节移动PaPa车”公开在大街上“广告”,就是在有意无意的宣传色情,破坏社会风气,污染社会道德,影响公序良俗,市民不忍直视。

  对这种打色情“擦边球”的广告当严厉依法打击,该罚款的不能手软,该追刑责的不能含糊,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工商部门只是责令“该公司对广告语进行了整改”,还声称“整个过程,该公司的负责人也非常配合”,工商部门似乎对“该公司责任人非常配合”很满意,甚至透着几份“感恩”之意,这是执法,还是央求违法者,已经模糊了界限,执法部门“心太软”,还是“人太熟”,不好意思“红脸”,抑或是“有约定”,于是“象征性”处理了事?

  街头炒作式广告时常出没,这背后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商业广告炒作了,打了“擦边球”,执法部门总是只要求“整改”,违法、冲击社会底线、污染社会道德等成本如此之低,而商业炒作却“成功”了,企业不只是赚了眼球,还“一炮走红”,赚了广告效应,商业炒作被执法者所纵容,即使社会舆论喷得再汹涌,也无济于事,而打法律、道德等“擦边球”的炒作式商业广告焉能不此消彼涨,令人目不暇接呢?因此,与其说商业广告无底线,不如于执法者“心太软”。

  于是问题来了,一个老百姓看着“太黄太污”的商业广告,在执法者眼里却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还自我感觉良好,真是一大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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