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小鸟”等22款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下架
[导读]
标称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爱玛”电动自行车,标称绿源电动车(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电动自行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
从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开始实施。您家的电动车还能上路行驶吗?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今天公布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结果显示,22款电动自行车存在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情况。其中包括:标称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爱玛”电动自行车,标称绿源电动车(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电动自行车,标称天津泰丰小鸟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小鸟”电动自行车。
此外,标称台州市沃趣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电动车,被抽检企业声称厂名厂址被假冒;无锡市威澄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希尔顿”电动自行车、以及标称上海久煌自行车有限公司、西斯普(无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抽检中发现多个不合格项目,但无法与标称生产企业取得联系,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上述产品。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主体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消费者可登录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查询不合格产品详细名录。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起实施。“新国标”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电动自行车本质上是带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因此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此外,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整为25公里,最大整车质量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以提高出行效率。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产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