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11时许,在朱雀大街某超市工作的小杨下班后,应邀去烧烤店和经理、门店店长等同事5人聚会,酒过三巡之后,店长步行回家,经理刑某开车送其余3人回家,路过清凉寺北路附近时与路边隔离设施相撞,小杨腿部多处骨折,刑某及另一同事重伤昏迷,另一同事事发后自行离去。截至4月3日,小杨家人筹措的9万多元治疗费用已花光,面对之后的高额治疗费用,小杨家人一筹莫展,而且他们也不知道这个工伤能不能申请下来。
主讲律师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长江律师
■陕西保群律师事务所宋伟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程昭律师
事件经过
加班后和同事喝酒吃烧烤 乘领导车回家出了车祸
小杨家住西安市雁塔区杨家村,在朱雀大街一超市担任经理助理,3月27日晚11时许,小杨加班盘点完货物后打卡下班,应邀到紫郡长安小区北区一家烧烤店,和经理、店长及其他同事聚会。小杨说:“当时5个人喝的啤酒,我去之前他们4个人已经喝了一会儿。”
凌晨3时许,聚会结束,离家较近的店长步行离开,经理刑某开车送其余3人回家。当行至朱雀大街与清凉寺北路十字口时,与路边隔离设施相撞。
“我儿子腿受伤了,其他2人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另1人没什么事,发生事故后自行离开了。”昨日,小杨的父亲李先生说,事发时间是3月28日凌晨3时许,“孩子出事后怕家人担心,先给姨夫打电话,他姨夫到医院后发现情况严重,4时许才打电话通知我们。”
李先生说:“我是名残疾人,妻子月收入两三千元,家中还有两位老人需要赡养,5岁的小女儿这几天发烧。”李先生说,家中没有积蓄,孩子出事后花了9万多元,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预交款已用完了,还欠医院3000多元。“医生说后续手术、康复治疗费用可能要30多万元。”
“儿子在超市工作有一年了,超市没和儿子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交纳保险。”李先生说,去该超市找过相关负责人,但对方说可能不算工伤。4月2日下午,该超市人事部门经理来过,说会向上汇报申请,但具体得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才能定。
超市称将为受伤员工申报工伤保险及商业险
昨日上午10时许,躺在西安市红会医院病床上的小杨,刚做完手术神志有些不太清楚。红会医院诊断证明书显示,小杨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足多发性骨折、左股骨干骨折。
据西安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血醇检验报告案情摘要显示,刑某驾驶小车在朱雀大街与清凉寺北路十字口南100米由北向南车道时,与路边隔离设施相撞,刑某及车内乘客小杨、简某某受伤。经检测刑某血醇浓度为197.5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记者试图联系当时受伤较轻并自行离去的张某,但其电话一直无法接通。之后,记者拨打了刑某电话,他的一位朋友说,目前医药费花费9万多元了,人依旧处于昏迷当中。
昨日下午6时许,该超市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了解到,当时几名员工是下班后私下聚会,发生事故时驾驶员为醉驾。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对事件展开调查,并成立了应急处理小组,对伤者多次进行探望,安抚员工家属。
该负责人说,他们已经准备了相关资料,为员工申报工伤保险及商业险。“申报是要走程序的,需要等交警方面事故认定书下来。”
对于家属未签订劳动合同及未缴纳保险的说法,该负责人说,小杨属于第三方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应和第三方劳务公司签署,并且属于自愿放弃交纳保险,也没向他们提供保险账号。
律师说法
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可投诉
认定为工伤较为困难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长江律师说,小杨的情况认定为工伤比较牵强。
按法律规定,一般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外,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非主要责任时,才能认定构成工伤。当事人和领导吃饭,并在领导试图酒后驾车没劝住还与其同行,属于将自己放在危险处境中,自己对其所受的损害结果也应负有一定责任。
朱长江律师说,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产生劳动关系后1个月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三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办理,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让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改正。
陕西保群律师事务所宋伟律师说,工伤的认定比较复杂,一般来说要符合在工作时间及地点内,因工作原因这三点才认定。法律还规定有特殊情况,比如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是劳动时间内突发疾病,48小时没抢救过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