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买车网 > 资讯 > > 2018四川什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急需短缺卫
2018四川什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急需短缺卫
2019-03-30 10:11 来源: 互联网 编辑:WB002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和德阳市人事局、德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德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德市人发〔2006〕10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什邡市卫计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公开考核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聘用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聘用的岗位、名额及要求

公开考核聘用名额为40名,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什邡市2018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须用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来符合;其类别、范围,可用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来符合,也可再交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来符合。对学历(学位)、医师证书条件,同类的该学历( 学位)、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及以上均符合要求。

三、公开考核聘用人员的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全部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三)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最低年龄为1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及后续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按有关规定不宜聘用的。

四、公开考核聘用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本次公开考核聘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以德阳人事考试网()为主要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等程序。

2、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填报《什邡市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目前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需包括现在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等)。

(5)提供承诺书(《在职承诺书》或《非在职承诺书》)原件1份。格式详见附3。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月28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点:什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人事股(什邡市兴盛街144号),联系电话:8215314。

4、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1:1比例的岗位即可开考。

5、报名时,由市卫计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市人社局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的内容和方式

考核聘用将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主要了解考生对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及专业技能掌握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要参加)。面试主要了解报名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人际关系、表达能力和举止等方面的情况,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城区岗位为所有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70%,乡镇岗位为所有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60%),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比例为3:1,报考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所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通过考核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为进入体检的拟聘人员。如在此期间,考生由于参加其他方式公招录用或者其他原因放弃本次聘用的,所空缺岗位将从填报该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该岗位没有可以递补的考生,从愿意调剂单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到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按照公告中之前提及的递补原则进行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共0条评论]网友热评

提交评论0/500字

0条评论 | 查看全部>>
网络警察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好卖车 | 分站加盟
版权所有:中国买车网(www.auto-market.cn) 法律顾问:广东无极方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黔ICP备15010752号 客服邮箱:1447260813@qq.com CNZZ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