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山东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这篇大文章。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强调,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牢记总书记嘱托,山东聚焦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始终围绕新时代的目标任务,深入思考和谋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使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平安山东:解民之所困,干民之所盼
2018年11月7日,菏泽曹县一名村民向公安机关写信表示感谢。“2018年7月,我实名举报曹某敲诈勒索我孩子,公安局民警多次秘密找我核实情况。得知曹某被依法严惩,心里总算踏实了。”而在临近的成武县,以李某为首的14人涉恶团伙被逮捕的当晚,村民高兴得放鞭炮庆祝。
人民安全大如天。平安和谐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的巩固。2018年2月,在山东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省委书记刘家义强调,要突出重点依法严惩,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坚持除恶务尽、消除后患,坚持依法惩处、办成铁案,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
“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说,山东部署开展了“铁拳”“金剑”等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等犯罪,进一步增强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公安机关同时强化线索排查,每条涉黑涉恶线索都有专人负责。2018年,全省侦办涉黑涉恶案件3374件,其中打掉涉黑组织8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81个,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24起1614人。
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将“平安山东”作为“基本公共产品”带到千家万户。
“如今村里打架斗殴、闹事的都没有了,办事也方便了许多。”说起驻村警务室带来的好处,聊城市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办事处的村民深有感触。“警力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群众干。我们不仅把全区农村派出所的警务室搬到大棚集中区,还在学校、医院等基层重点单位设立警务办公点。”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局长于继谔说,激励民警沉入社区、走进群众、扎根基层,努力做到“白天见警察,夜晚警灯亮”。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山东持续推动警力下沉,大批警务力量犹如一个个“平安细胞”,集聚起基层基础建设的超强“原动力”。2018年,全省新增派出所警力1762人,累计下沉民警6165人,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警力数占比全部达45%以上。全省现有专职社区民警10424人,兼职社区民警3641人,配备警务助理8.3万人,社区辅警1.2万人,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区警务工作团队。
如果说警力下沉是将平安带到居民身边,而科技则为老百姓送来24小时不间断“值班”的安全卫士。在山东各地,小小探头为居民安全提供了可靠的安全防护。
寒冬时节,正是大棚蔬菜的销售旺季。批发完蔬菜后,广饶县李鹊镇赵庄村菜农赵洪祥拿出手机,打开“雪亮工程”APP,查看了自家大棚的情况后,安心地回到家里。赵洪祥的安心源于“雪亮工程”的实施。“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想看大棚的状况,只要打开手机就能看得清清楚楚,这样就放心了。”
发端于山东的“雪亮工程”,正成为平安山东建设的“金招牌”。截至2018年底,山东已有1808个乡镇(街道)和57794个村(社区)建成综治中心,有接近一半的县(市、区)和90%以上的乡镇(街道)完成了“雪亮工程”的平台建设和联网应用。
崇法尚德: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社会治理,必须崇法尚德。法治与德治是治理的两盏灯,两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照亮社会治理的每个角落,指引社会更有序地前进。
创新社会治理,离不开法治护航。1月29日,山东法院集中宣判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423万元,对58名被告人判处刑罚,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山东法院对电信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暴力伤医、校园欺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其中,2016年至2018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共审结电信诈骗犯罪案件559件141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的349人,重刑适用率为24.7%,远远高于其他刑事犯罪重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