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在“十三五”交通规划草案中计划部分区域进行道路限行,研究设立HOV、HOT车道的可行性。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呢?请看正文。
限制小汽车出行
未来五年我市将持续开展交通拥堵治理,在增加供应、挖掘潜力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引导小汽车使用。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小汽车出行周转量不超过11%,保有量不超过300万辆。
首先是完善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改进小汽车额度竞价摇号机制,研究并适时出台小客车额度有期限使用政策,研究利用提高收费管理异地车政策。
部分区域或将限行
建立以降低碳排放为切入点的道路使用调节政策,研究工作日在科技园、国贸、华强北、车公庙等重点片区实施高峰期社会车辆限行;研究节假日东部景区、深圳湾、仙湖植物园等景区实施停车位总量控制;研究交通拥堵片区、环境保护要求高片区提高准入车辆排放标准。
设HOV、HOT车道
除了正向激励绿色交通出行外,我市还将开展道路使用管理政策技术储备研究,包括利用经济杠杆调节政策,开展高速公路设置HOV、HOT车道的可行性研究,优先在科技园等拥堵片区试点。
延伸阅读
最新限行路段:2016深圳道路限行汇总(路段+限行时间)(更新时间:2016年6月7日)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市区部分片区道路的交通组织进行了调整,实施以来效果良好,下一步将继续推行,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本通告自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11月9日施行。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对经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段)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火车站广场或沿河路通行的空载出租小汽车,按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尾数,同为单数或同为双数的,禁止进入通行。
(三)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
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二、关于东门中路(深南路口至晒布路口段)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对经东门中路南北双向通行的空载出租小汽车,按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尾数,同为单数或同为双数的,准予进入通行。
限行对象:经东门中路南北双向通行的空载出租小汽车
限行时间:每日12时至22时
(二)对经东门中路南北双向通行的社会车辆,按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尾数,同为单数或同为双数的,准予进入通行。
限行对象:对经东门中路南北双向通行的社会车辆
限行时间:每日15时至19时
(三)东门中路南北双向靠右侧各2条车道为公交专用道,禁止公交营运车辆使用非公交专用道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