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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老司机被远光灯闪瞎眼 紧急刹车连撞6节护栏
2019-02-22 23:42 来源: 互联网 编辑:WB002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宁波一老司机被远光灯闪瞎眼 紧急刹车连撞6节护栏,

事故现场 通讯员供图

事故现场 通讯员供图

  夜间行车一直开着远光灯,可以说这样做的司机不少,而且有些老司机尤其喜欢开远光灯行车。可这样的开车方式,存在着诸多隐患,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9月18日晚,一名司机被对向来车的远光灯“亮瞎了眼”,偏离了行车路线,造成了一次单向交通事故。昨日,鄞州交警大队下应中队警官向记者讲述了整个过程。

  事故回放

  老司机被远光灯“闪瞎眼”

  撞断6节护栏所幸无人伤亡

  9月18日晚,交警部门接到市民报案称,鄞州区锦寓路(天港禧悦大酒店路段)发生了一起单向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在道路直行车道上,突然偏离了行驶路线,连续撞断了6节护栏。

  接到报警后,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路中间的隔离护栏碎了一地,肇事车是一辆黑色SUV丰田轿车,停在一旁,前保险杠断裂,车头引擎盖明显凹陷进去。

  驾驶车辆的是一位90后男司机,姓范,宁波本地人。

  民警通过询问发现,范某是一名老司机,既没有酒驾也没有超速行驶,而且事发地点路况良好。这车为什么突然跑偏了呢?

  据范先生称,当他驾车沿锦寓路由南往北行驶时,被对向来车大灯晃眼,顿时成了“闪瞎眼”,于是紧急踩了刹车,这才导致他偏离了原来的行驶轨道,直接撞上了前方路中间护栏。所幸车祸只造成车身、护栏破损,没有人员受伤。

  交警提醒

  行车中不要滥用远光灯

  “强光炸弹”害人又害己

  对此,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照明情况良好的道路上,车辆并不需要开启远光灯。远光灯对于行车安全而言,是一把双刃剑,正确使用会提高行车安全,但滥用远光灯反而增加危险系数。在需要频繁会车的路段,开启远光灯,则如同一个“强光炸弹”,随时可能伤害到对面来车和自身车辆,导致车毁人亡。

  那么,该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对此,鄞州交警大队下应中队警官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正确使用远光灯的情况,具体为: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5、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现代金报通讯员胡幸年 记者徐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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