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刑事诉讼法》考查得越来越细致,但考点都属于比较基础的知识点。下面,云南中公教育将一起学习下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什么是证据?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以下是关于证据的具体知识点,
一、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举证责任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三、证据应符合的条件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非法证据的效力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练习题
1、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无效。
答案:B。解析: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题目表述过于片面,故本题答案错误。
2、下列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是( )
A、物证 B、书证 C、证人证言 D、鉴定意见
答案:ABCD。解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的种类主要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故本题答案为ABCD。
以上是云南中公教育为各位考生带来的法律知识考试《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相关规定》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生的备考有帮助,祝愿各位考生早日上岸!
更多招聘信息、公考资讯、备考资料请关注云南中公教育官网()或云南中公教育微信公众号(ynoffcn);
回复“统考”|领取2019事业单位面试导学课程
中公教育刷题APP,免费刷题,刷到点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