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9涪陵Y1: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时间:2019年05月07日 16:55:55 中财网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中山路 9 号(金科世界走廊)A 区 27-1)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9涪陵Y1
证券代码:112890
发行总额:14亿元
上市时间:2019年5月9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公司Logo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
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签署日期:2019 年 5 月 7 日
第一节绪言
重要提示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
司”或“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
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
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
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
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主体
评级为AA+。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5,543,424.70万
元(2018年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4.08%,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3.5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为77,878.52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78,377.56万元、91,649.37万元和63,608.63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
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
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次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不能进行质押式
回购交易。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
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
诺,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
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
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和《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上述材料投资者可到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网 站
()查询。
第二节发行人简介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0 亿元
实缴资本
:
人民币 2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91500102781570734P
住所
:
重庆市涪陵区中山路 9 号(金科世界走廊)A 区 27-1
法定代表人
:
王永权
成立日期
:
1994 年 3 月 17 日
联系人
:
欧云剑
联系电话
:
023-85668087
传真
:
023-85668288
邮编
:
408000
互联网址
:
所属行业
:
综合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法律法规允许
的投、融资业务;承担区政府的重点产业投资、重点项
目投资和土地整治(包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国有资
产投资、运营、管理;页岩气、天然气采购销售业务的
经营管理(不含管网建设,不得向终端用户供气)[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营业务
:
食品加工、页岩气销售、项目投资经营和担保、典当等
非银行金融业。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重庆市涪陵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第三节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 债券全称
本期债券全称为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
种一为 3+N 年期,债券简称为“19 涪陵 Y1”,债券代码为 112890。
二、 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品种一人民币 14 亿元,品种二未实际发行。
三、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34 号”文核准
公开发行。
四、 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本公司
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
告,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网下询价(簿记)确定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
2019 年 4 月 18 日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已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结束,品种一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4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5.35%;品
种二未实际发行。
(二) 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持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 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次债券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六、 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七、 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M 年(品种一 M=3,品种二 M=5,下文同),以每 M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
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M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
兑付本品种债券,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
额兑付时到期。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
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
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或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该计息年度的4月22日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M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品种一M=3,
品种二M=5),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
延长M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
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选择延长本期债券期限,则发行人有
权决定在每个周期末调整本期债券下一个重新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本期债券本周期结束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
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下一个重新定价周期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
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发出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和调整票面利率公告
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并在本期债券每个周期末
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每个周
期末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发行
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
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
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
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除了以上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
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
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八、 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二)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每年付息一次。
(三)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4 月 22 日。
(四)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
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五) 付息日:自 2019 年以后的 M 年每年的 4 月 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一个定价周期结束后,若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
权且债券持有人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付息日为下一个定价周期每年的 4 月 22
日。
(六) 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
额兑付本期债券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
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九、 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出具的《重庆市
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
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十一、 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14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汇入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专户。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
了《资金到账及承诺责任》。
第四节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 债券上市核准部门
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5 月 9 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双边挂牌交易,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9 涪陵 Y1”,债券代码为 112890。
二、 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第五节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12月31 日
2016年12月31 日
2015年12月31 日
总资产
9,912,803.31
8,991,270.60
8,047,043.49
7,109,491.95
总负债
4,369,378.62
3,605,351.93
2,984,941.05
2,722,218.31
所有者权益
5,543,424.70
5,385,918.67
5,062,102.45
4,387,273.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5,187,806.37
5,091,133.48
4,841,296.80
4,215,865.88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529,362.14
437,793.05
300,570.02
263,938.92
利润总额
149,669.99
142,220.38
100,110.02
79,346.48
净利润
121,100.76
118,591.35
81,494.33
62,178.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78,377.56
91,649.37
63,608.63
52,775.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27,827.44
124,453.51
128,857.29
99,689.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减少)额
378,004.23
208,375.67
-126,087.46
105,335.21
二、 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85
2.61
2.62
2.52
速动比率(倍)
0.97
1.19
0.92
1.04
资产负债率
44.08%
40.10%
37.10%
38.29%
净利润率
22.87%
27.09%
28.88%
23.56%
2018 年 1-12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0.98
25.64
25.72
26.48
存货周转率(次/年)
0.42
0.32
0.20
0.32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0.67
0.72
0.62
0.50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A.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B.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C.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D.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E.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F.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G.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第六节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请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披露
的《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第七节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将对重
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债主体”)进行持续跟踪评级。
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
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
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及可续期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 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
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 1 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 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
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
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3) 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
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
供所需评级资料。
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署的《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受聘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请见
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九
节。
第十节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公司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庆市涪陵国有
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第十一节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期发行金额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发行人计划将其中 12.50 亿元
用于偿还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同时,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转借他人、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用于弥补亏损和
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小额贷款业务、委托贷款业务或融资担保业务、不直接或
将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
近年来,公司作为重庆市涪陵区最主要的国有资产运作主体,利用自身的综
合运营优势,通过投资设立重庆市涪陵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升信置
业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涪州古城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子公司不断拓
展业务范围。同时,公司致力于地区间市场化项目的投资与运营,相关投资规模
和数量不断增长。报告期内,重庆市涪陵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经完工试
运行,涪陵新城区CBD项目、涪州古城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公司为适应业务的
快速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大对流动资金的供给。同时,由于页岩气结算资金规模
需求大的特征,在公司资金相对紧张的情形下,使用部分长期债券募集资金来补
充流动资金,缓解资金需求压力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为了进一度降低流动性风险,应对公司所面临的投资需求,把握投资
机遇,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有必要适量补充长期稳定的流动资金。
公司已设立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
息偿付。
发行人承诺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募集说明书的承诺
相一致。
第十二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 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为土地资产,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受限的
货币资金 1,838.25 万元,受限的土地、房产 1,454,856.37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限资产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如有)
所担保债务的债
务人、担保类型
及担保金额(如
有)
由于其他原因受
限的,披露受限
原因及受限金额
(如有)
货币资金
1,838.25
-
-
-
土地、房产
131,233.70
-
-
-
土地
42,060.67
-
-
-
土地
403,929.39
-
-
-
土地
842,579.60
-
-
-
房产
35,053.01
-
-
-
机器设备
4,390.99
-
-
-
合计
1,461,085.61
-
-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除重庆市涪陵区兴农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余额 7,200.00 万元,占当期期末净资产的 0.13%,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对外担保公司
担保余额
担保方式
年限
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200.00
保证担保
2014.07-2020.07
合计
7,200.00
除以上披露的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可对抗第三人
的优先偿付负债。
第十三节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永权
住所:
重庆市涪陵区中山路 9 号(金科世界走廊)A 区 27-1
联系人:
欧云剑
联系电话:
023-85668087
传真:
邮政编码:
023-85668288
408099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军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
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联系人:
付祥、曹乐然、周洁
联系电话:
010-88085979
传真:
邮政编码:
010-88085373
830000
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梁先成
住所: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 25 号平安财富中心 8 楼 1-6
号
联系人:
黄冬梅
联系电话:
023-86798588
传真:
邮政编码:
023-86798722
400023
四、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陈胜华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11 房间
联系人:
林海森、宋艳杰
联系电话:
010-82250666
传真:
邮政编码:
010-82250697
100029
五、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
关建中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A 座 29 层
联系人:
杨绪良、张静、王伟
联系电话:
010-51087768
传真:
邮政编码:
010-84583355
100125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名: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七、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梅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联系人:
范为、邱源
联系电话:
010-88085380
传真:
邮政编码:
010-88085373
200031
八、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
王建军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2083333
传真:
0755-82083275
邮政编码:
518038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经理:
戴文华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邮政编码:
0755-25988122
518031
第十四节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其他文件。
二、 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三、 查阅地点
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人:范为、邱源
电话:010-88085380
传真:010-88085373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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