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买三产房差点钱房两空 开发商坚称"我不是我"
[导读]
俎某母女俩图便宜买了南宁市江南区某村的两套小产权房。交完首付款,两人就后悔,遂将开发商告上法院,并赢了
悲催:
赢了官司拿不回房款
江南区法院认为,俎某母女与被告签订的合同虽冠以“合作建房合同”的名义,但从约定的内容看,合同约定了房屋的基本情况,俎某母女付款的时间、方式,以及交房期限、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等,符合房屋买卖的特征,不符合合作建房各方当事人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特点,应当认定双方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关系。
由于某房地产公司项目至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而涉诉房屋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俎某母女未清晰了解房屋性质、合同性质等情況,就与被告签订合同,其自身亦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2017年底,法院判定,某房地产公司返还俎某母女俩两套房购房款17万余元,驳回俎某母女其他诉讼请求。
俎某母女虽然打赢了官司,却迟迟未能拿回房款。
进展:
开发商还了钱还认罚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涉案项目的开发商已易主为广西某房地产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谭某。
2月25日上午,执行法官上门执行。面对执行法官,谭某却不肯承认自己“我就是我”。被法官识破后,谭某被带回江南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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