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买车网 > 生活 > > 找中间商零首付买车却是库存车 退车要赔违约金
找中间商零首付买车却是库存车 退车要赔违约金
2019-05-04 13:00 来源: 互联网 编辑:WB002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找中间商零首付买车却是库存车 退车要赔违约金:没签购车协议款已贷 提来库存车,退车要赔违约金 谁该买单 车身

  原标题:在车行零首付贷款买车,消费者:

  没签购车协议款已贷 提来库存车,退车要赔违约金 谁该买单

找中间商零首付买车却是库存车 退车要赔违约金

  车身多处鼓包脱漆。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无购车合同,先贷款,直接提车,提来的还是一辆库存车,车身多处老化,退车还要赔偿违约金……商家的这种操作,让成都市民孙先生产生了质疑,认为自己陷入了套路贷款中。

  孙先生称,4月19日,他通过中间人介绍,在一家车行购买2017款众泰SR9汽车,缴纳了3000元意向金,在没有签订任何购车协议或购车意向书的情况下,银行办理贷款业务,车行却给他提来一辆库存车。“如果是库存车,无论怎么优惠,我也不会选择这款车型的。”

  购车者:

  通过中间人零首付买车

  却发现是库存车

  4月19日上午,孙先生在中间人的介绍下,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万兴路684号分享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车行)看车,在车行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下,销售人员介绍了一辆2017款众泰SR9汽车。“由于该车行只是一个销售点并没有现车,销售人员就将手机图片发给我看外观样式,同时许诺诸多优惠。”随后,车行销售人员还带孙先生到另一个车行的停车场看了一辆已上牌照的香槟色该款车,车型外观不错,孙先生有了购买意向,并以9万元的购车价格谈好,通过零首付贷款方式支付。

  由于中间人与该车行熟悉,当天下午孙先生就通过这位中间人,向车行缴纳了3000元的意向金,没有签订任何购车协议或购车意向书,销售人员还相约第二天带他到4S店去看现车,还承诺今后先看好车再提车。接下来,银行工作人员为孙先生办理了贷款业务。

  4月24日,孙先生带着一家人,到车行准备看车,到车行后,工作人员告知新车已经提到店了,指着门口一款白色的众泰SR9汽车说,“这辆车属于你了。”

  孙先生查看车辆,发现该车出厂日期是2017年11月,再仔细看,车身保险杠多处鼓包脱漆,后雨刮器也没有,打开后备箱时,后尾灯保护壳也随之脱落,挡位胶圈也老化。“我买车时说清楚了,要2019年的新车,他们却给我2017年的库存车,而且还老化,部件脱落。”孙先生提出质疑,对此,工作人员解释称,该款车早就停产了,目前销售的只有2017年生产的车辆。

  “自始至终,车行都没告知我这款车是2017年生产的库存车,如果是库存车,无论怎么优惠,我也不会选择这款车型。”随后,孙先生提出了退车的要求,但工作人员表示不行,解释称银行已经放款了,发票也开了,保险也买了,购置税也缴了,必须买这款车。想起办理贷款的过程,孙先生怀疑购车背后有猫腻。

  4月23日中午,孙先生称,银行工作人员来到自己家中,拿出一份空白合同签署贷款。他询问为何是空白合同时,工作人员解释,这个合同是银行放款用的,车辆信息还没下来,等车辆信息下来再补上去,需要先签了,再把银行资料录进去,等把购车合同签了后,银行才会放款。

  当天下午五点多,车行通知孙先生第二天去看车,于是发生了上述那一幕。目前,孙先生若要退车,则需要承担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才行。

  车行:

  与公司无关

  “中介”借用平台谈客户

  “我们没有与孙先生签销售合同,没有开具任何发票,没有收取任何一分钱,这件事情与我公司无关。”分享汽车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销售任何一台车辆均是有合同、手续的,而孙先生并不能提供这些证据。同时,该负责人表示,这款车型在2017年11月生产后,厂家再也没有生产了,也是有公告的,消费者在购车时是应该知情的。

  车行销售负责人表示,事后了解到,公司确实有人向银行递交了资料(贷款),不过这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该负责人称,平日一些中介会介绍生意,并借用他们的平台谈客户。

  记者联系到前述中间人,他表示,由于是零首付购车,本应该交三千元意向金给车行,签订相关手续,不过由于孙先生担心贷款申请不下来,便由他作为中间人,暂时收取了三千元,等贷款办下后便支付给了车行。可是如今,由于没有票据,车行并没承认,解释不清。

  银行:

  汽车类贷款均为空白合同

  办理的贷款为信用卡分期

[共0条评论]网友热评

提交评论0/500字

0条评论 | 查看全部>>
网络警察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好卖车 | 分站加盟
版权所有:中国买车网(www.auto-market.cn) 法律顾问:广东无极方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黔ICP备15010752号 客服邮箱:1447260813@qq.com CNZZ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