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披露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根据于2019年1月3日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8】第 24 号)的要求,对报告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报告书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盈利能力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收购浙特电机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二、在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盈利能力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收购浙特电机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三、在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浙特电机的业务经营情况”之“(七)标的公司拥有的业务资质情况”中补充披露了相关资质续期的进展情况,如不能按期办毕对浙特电机经营的具体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在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浙特电机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八)浙特电机的核心竞争力及其持续盈利能力”中补充披露了结合浙特电机核心竞争力对其持续盈利能力的分析。
五、在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六、在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浙特电机最近两年及一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数据情况,并结合2018年全年收入预测情况分析浙特电机2018年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七、在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浙特电机2018年1-8月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八、在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中补充披露了结合行业状况、影响各产品线收入和成本变化的因素对毛利率下降合理性的分析。
九、在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之“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构成”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商誉的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
十、在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之“4、关于2018年1-8月备考净利润低于实际净利润的合理性”中补充披露了实际净利润调整为备考净利润的计算过程,以及实际净利润比备考净利润高的原因。
十一、在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三)交易完成前后及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及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
十二、在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中补充披露了浙特电机核心团队人员的构成情况,此次收购完成后的任职安排及保持团队稳定性的相关措施,以及公司对其组织架构、财务管理、资产及人员整合的具体计划以及相应管理控制措施。
十三、除上述修改补充披露外,公司对报告书的个别错误进行了修改。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进行了上述补充与修改,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时,应以本次同时披露的《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