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裸贷”被逼卖淫还款,被告人以敲诈勒索
[导读]
17岁少女小金“裸贷”3000元,在“公开裸照”威胁下被迫卖淫还款——宁波北仑区法院审理一起“套路贷”案,被告
17岁少女小金(化名)“裸贷”3000元,此后“债务雪球”越滚越大,在放贷人“公开裸照”的威胁下,一次次被迫卖淫还款——宁波市北仑区法院日前审理一起“套路贷”案,被告人小成(化名)犯敲诈勒索罪、强迫卖淫罪,两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2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裸贷”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以高额借款合同、联系家人等为要挟,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还款,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