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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情人杀妻骗保南通如皋一男子被执行死刑
2019-04-07 05:58 来源: 互联网 编辑:WB002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昨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伙同情人杀妻骗取保险的罪犯黄某执行死刑。2014年1月

原标题:如皋一歹毒丈夫被执行死刑

昨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伙同情人杀妻骗取保险的罪犯黄某执行死刑。

2014年1月19日,家住如皋市九华镇丝渔村的李某被发现死在家门口的水沟里,其丈夫黄某坚称妻子李某的死是意外,然而,警方到现场调查时发现,李某死得蹊跷,头部有被人击打的痕迹,由此一场黄某伙同情人杀妻骗保的惨剧浮出了水面。

1963年出生的黄某,和妻子李某(1966年生)系再婚夫妻,与小他18岁的杨女系同组村民。黄某和杨女通过打牌熟识后长期保持情人关系。杨女因打牌将其老公从国外打工挣的钱输光并欠有外债,黄某外出做工程也欠了工人的钱,二人经济都比较拮据。于是该二人经商量,竟然动起了为李某购买意外险、杀害李某后骗取保险金的念头。

2013年12月24日,黄某为妻子购买了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意外等人身保险。随后,杨女多次催促黄某动手杀害妻子李某。2014年1月19日凌晨,黄某在家中持砖块、板凳多次击打被害人李某头面部,致李某大出血倒地,后被弃至家门前水沟内。

经如皋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李某系头面部遭他人用钝器打击致大失血合并溺水死亡。案发当日,黄某被如皋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办案民警在将黄某带至派出所的途中,黄某的手机还收到杨女发来的“你的大事办好了吗?”的询问短信。次日,杨女被抓获归案。

在公安机关,黄某还曾供称,两人曾预谋为李某购买意外保险后,在没有监控的地方骑电瓶车将其撞死,从而骗取保险赔偿金。法庭上,黄某辩解,自己是和妻子因退保发生争执后将妻子杀害,系家庭矛盾引发的无预谋犯罪。而杨女则称,她只是发了几条信息,并没有帮助黄某杀人,杀人都是黄某一人策划、实施,请求宣告无罪。

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杨女因经济拮据,为骗取保险金预谋杀害被害人李某,在为被害人投保后,由黄某在其家中持砖块、板凳多次击打被害人李某头面部,后又抛至河沟内,致被害人李某大失血合并溺水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黄某积极预谋、购买保险、伪造身份证、采用暴力手段杀害被害人李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杨女积极参与预谋、提供保险人联系方式、陪同办理假身份证、多次催促和鼓励黄某实施杀人犯罪,不但证实杨女主观上不仅对黄某杀妻知情,而且对黄某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起积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按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但相对黄某实际实施杀害李某犯罪,杨女系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二被告人长期通奸,系有预谋的杀害黄某妻子企图骗取保险金的犯罪,作案动机极其卑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均应予严惩。

2016年12月19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杨女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黄某提出上诉,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冯宏新 古林)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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