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四川成都东站,一名女乘客将一名乘务员粗暴地推倒在地,紧接着用脚踹其脸部。视频显示,被打乘务员爬起后,欲阻止打人女子离开,却又遭其脚踹。
据现场目击者称,打人女子携带水果刀过安检时被拦下,并与安检人员发生争执。该女子把水果刀交了以后,还对安检人员骂骂咧咧。该女子的父亲正在辱骂安检人员时,动车乘务员路过现场便进行劝解:有什么好好说,别骂人。谁知两名乘务员刚走出几步,便遭到红衣女子的殴打。
随后,被打乘务员紧急送医。初步诊断为:颅脑损伤;颞顶部头皮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事发当天,成都铁路公安处发布通告,对事件打人者进行处罚。女子傅某进站不配合安检并打伤工作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300元。
成都铁路公安处通报全文如下:2018年9月7日6时许,违法嫌疑人傅某(女,30岁)在成都火车站进站时不配合安检,并将铁路工作人员宋某打伤。
成都铁路公安处经过依法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法嫌疑人傅某某给与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叁佰元的处罚。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2016年1月10日起实施的《铁路进站乘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中规定了刀刃长度超过5cm的刀具严禁携带进站乘车。刀刃长度超过15cm的各类刀具将认定为管制刀具,携带上车的话,还会被治安处罚。
根据《高铁运输管理规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下列物品不能带入车厢内:
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殴打安检人员可以以以寻衅滋事进行行政拘留等处置,对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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