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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4-07-15]
2019-03-20 19:48 来源: 互联网 编辑:WB002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公告】[2014-07-15] 法庭,中级人民法院,本院,举证

胡传俊、吕荣君:本院受理杨晋贤申请执行(2014)霍民二初字第00172-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立即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下列义务:1、偿还杨晋贤借款391648元,从2014年1月16日起按同期农村信用联社贷款年利率12%支付391648元借款利息,利随本清。2、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8800元,诉讼保全费3000元。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深圳市欣科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路路影视文化工作室诉被告深圳市欣科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4)深龙法民二初字第331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14年10月15日上午9:30于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4)深龙法民一初字第457号

周俊来、周寒:本院受理原告杨惠兰诉你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通知你们参加诉讼。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14年10月28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4)深龙法鹏民催字第8号

申请人无锡市协和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因不慎遗失一张商业承兑汇票【号码为0010006223237681,票面金额为人民币53610元,付款人为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无锡市协和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刘永杰、胡彩霞、周洪新、王庆珍、胡幸福、周甲香:本院受理临沂市罗庄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付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全宗开、张祥英、刘希波、高云、庄彦彦、张健启、张培生、王霞:本院受理临沂市罗庄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付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陈建军、王小丽、张中岭、何令芸、侯磊、邱丹丹、孙建东、于丽丽、张忠良、孙彩红:本院受理临沂市罗庄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付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崔连山、司振三、程宝军、王庆于、张玲、杨海阳、肖树丽、王宝明、刘敬英:本院受理临沂市罗庄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付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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