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 仙通”或“公司” ) 于2018年10月21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福建省平潭卓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卓成”)及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联”)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潭卓成持有本公司1,54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23%,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无锡国联持有本公司3,6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13%,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作为浙江仙通持股股东,平潭卓成和无锡国联承诺:
自 2018年 10 月 22 日起的未来 6 个月内(即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04月22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浙江仙通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票所对应的因上市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则本公司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形,本公司亦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关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任务。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 年10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