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我国电动车保有量达到2.5亿辆,电动三轮车达到5000万辆,平均每3个人就有一辆电动车。每年因电动车发生的火灾至少为2000起。其中,75%的电动车火灾都是在充电时发生的。为了有效防控电动车火灾,全省将展开电动车集中整治,将从电动车生产、销售、改装、停放等多环节,对电动车展开集中整治。12月4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安委会确定自11月19日起至明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电动车火灾多由充电引发
消防人员告诉记者,有的电动车为了降低成本使用的是铅酸电池,寿命只有一到两年,一旦超过使用寿命将会存在很大隐患。电动车火灾有75%是在充电时发生的,火灾主要有两个共同的教训,一是楼道电动车乱停乱放,还有就是停放在楼道或者室内的电动车夜间充电过程中缺乏管理。
据了解,11月以来,全省消防部门累计检查社会单位3.3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8万余处,临时查封758家,责令“三停”(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461家。
针对冬春季节居民住宅火灾突出这一特点,12月底前,全省各地将再次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治理,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并将持续加大对农村(社区)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最大限度减少“小火亡人”。
全省设集中停放点5811个
遏制电动车火灾要靠各相关部门共治,凝聚各部门合力。去年,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出台《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明确处罚措施,为专项治理提供了政策保障。
综治、公安、住建、民政等部门,结合“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和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发动2400余个公安派出所,各村(居)委会和基层网格组织,逐个街道、社区,已排查6152个城乡社区、6321栋老旧住宅、4590余处群租房,清理违规停放、充电6200余处。省经信、质监、工商等部门严把生产、销售关,查处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生产超标或假冒伪劣产品、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470余起。
在社区全面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管理、充电“三集中”措施,全省已设置集中停放点5811个,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2130余套。全省各级消防部门依托消防站、消防体验室等开设230余个电动车“消防门诊”,为社会群众提供免费充电、检查和消防咨询等服务,累计充电检修电动自行车1.2万余辆,排查各类隐患问题7240余条,提醒群众更换电池700余组。
消防部门还在临沂试点研发推广“电动车电梯轿厢阻止系统”,实现从技术层面杜绝电动车进楼入户。在各消防中队辖区“六熟悉”中,指导社区微型消防站将电动车集中停放区作为重点,掌握周边水源和处置对策,确保落实“3分钟”应急处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