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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交警重拳打击非法改装车 夜晚“炸街”明显
2019-03-03 11:48 来源: 互联网 编辑:WB002 打印 手机阅读
[导读]
东南网2月28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刘玮 通讯员 娇轩)记者近日获悉,2月19日起,厦门市交警支队重拳出击集中展开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以汽车排气管非法改装等违法为重点,在

东南网2月28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刘玮 通讯员 娇轩)记者近日获悉,2月19日起,厦门市交警支队重拳出击集中展开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以汽车排气管非法改装等违法为重点,在岛内区域严查严管,截至2月24日共查处非法改装车辆行为62起,取得了良好初步成效,群众反映夜晚汽车轰鸣而过的现象已大为减少。

为开展此次集中整治,交警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重点研判违法乱象发生规律,精准细化整治区域、整治时段和整治措施,同时强化专项整治督导推动。交通指挥中心充分发挥枢纽功能,依托交通“大数据”平台,把非法改装车辆纳入日常警情研判和缉查重点范畴,加强非法改装车辆信息收集汇总,对不同渠道掌握的非法改装车辆线索进行二次关联研判,引导一线警力拦查,增强打击精准度。

思明、湖里、桥隧交警大队利用每日岗巡执勤、区域整治和设卡盘查,突出加强桥梁、隧道、快速路、环岛线等非法改装车辆主要活动区域管控过滤,对汽车排气管改装、大功率摩托车违规上路及机动车追逐竞驰等非法改装车违法,实行逢疑必查、逢违必罚,并积极协调各辖区治安、工商等职能单位,对岛内汽车修配厂、洗车场展开联合走访检查,严格查惩各类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行为。此次通过源头与路面齐发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力遏制了非法改装车辆违法乱象。

相关案例

案例一:2月19日17时08分许,思明大队机动中队在环岛干道塔埔路口开展巡查时,发现一部白色小型汽车存在改装的嫌疑。经检查,该白色小型轿车(闽DS66**)的轮胎规格与已登记车辆信息存在差异,当事人张某铭也承认该车辆有经过改装。在确定证据后,就在民警在对当事人做出处罚时,又发现当事人驾驶证为注销状态(因驾驶证过期未换证),目前属于无证状态。民警依法对当事人张某铭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的违法行为,以及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一并处罚6500元、扣留机动车,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案例二:2月22日9时许,特勤机动大队在湖里区岭兜五路巡查中发现闽DH9W**号小型汽车存在非法改装的嫌疑。经调查勘验,该车发动机增加涡轮系统,且冷却系统和排气等部件均有改装,属于擅自改变了已登记的机动车的构造。车主岳某辉对其非法改装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当场扣留机动车,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根据法律规定,将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10000元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或有关技术数据,处以5000罚款,扣留车辆,并责令立即整改。已登记的机动车有关技术数据包括:轮胎规格、后轴钢板弹簧片数、外廓尺寸、货箱内部尺寸、总质量、核定载质量、核定载客、准牵引总质量、驾驶室载客、车辆出厂日期等。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特征,处以5000罚款,扣留车辆,并责令立即整改;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或构造,处以10000罚款,扣留车辆,并责令立即整改。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特征包括: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制造厂名称。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结构包括:车辆类型(如把货车改成客车,把普通货车改成自卸货车,把平板货车改成厢式货车等)。已登记的机动车的构造包括:发动机型号、燃料种类、排量/功率、转向形式、轮距前/后、轮胎数、轴距、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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